中共宁化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2-22 16:57 来源: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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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农村局长会议精神,根据省委乡村振兴办关于开展乡村“五个美丽”建设活动方案和建立“四个一”工作机制有关要求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发展指导处《关于做好2024年度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工作的通知》、中共三明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三明市2024年度乡村建设“五个美丽”创建工作的通知》(明委振兴办〔2024〕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4年度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标准 

  乡村“五个美丽”建设要遵循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因地制宜、依法依规,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要注重原生态、低成本、精提升,在建设过程中要立足现有基础,不盲目造景、不搞大拆大建,不搞“门墙亭廊栏”等表面工程。要始终坚持“群众要什么、我们干什么,干得好不好、群众说了算”,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形象工程,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小而实、小而精、小而优、群众可感可及的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典型。

  二、建设内容及要求 

  (一)美丽乡村庭院。以改善人居环境、弘扬良好家风、建设文明乡风为目标,打造“一院一景、一户一韵”的特色风格,做到:庭院设计合理,院落空间布局设计合理,庭院内外布置与建筑主体、周边环境等协调统一。院落整洁美观,房屋院落四周内外的物品摆放整齐,庭院外观规整有序,院内整洁美观。庭院净化美化,房前屋后扫清楚、拆清楚、摆清楚,鼓励庭院内和房前屋后栽植果树、花草以及蔬菜瓜果,推广绿化角、庭院花圃,打造实用型、功能型乡村庭院。产业增收致富,鼓励农村家庭居家就业创业,开展作物种植、休闲文创、手工制作、农产品销售等生产活动,持续增加经济收入。

  (二)美丽乡村微景观。尊重乡土风貌和地域特色,保留村庄原有纹理,以“绣花”功夫推进乡村微改造、精提升,做到:整体性强,创建区域与村庄建筑环境、自然景观、文化背景协调统一,符合乡村空间发展要求,达到整体景观与局部微景观有机融合。实用性强,以创建地块周边民宿、地理、功能相结合,利用旧物料、闲置物件、工业品、特色民间工艺等,对村庄边角地块、闲置区域、房前屋后、街头巷尾、垃圾堆放点等进行整理改造,在小区域范围内形成良好的宜居生态环境。融合性强,保留地方特色、生活模式,将乡土内涵、传统农耕、人文历史、传统建筑、民俗风情融入创建。

  (三)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风俗习惯,主要依托原有的生态基底和乡土景观,不盲目新建扩建,不搞过度开发,做到:资源整合,改造提升现有村庄内的小公园(小广场),进一步完善功能、美化景观,鼓励利用乡村四旁闲置地、废弃地、抛荒地、山体等改造“口袋公园”。因地制宜,充分考虑乡村文化要素和自然野趣,展现乡村历史遗迹、名人轶事、民俗文化、产业文化等,凸显乡村景观文化特色。需求导向,适应乡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满足村民对于休憩、健身、交流的实际需求,提高村民生活品质和归属感。

  (四)美丽田园。以重塑乡村魅力、打造田园风光、传播农耕文化为路径,以稻田、蔬菜种植园等为主要载体,做到:田园风光美丽,田园与周边山水林等环境协调融合,具备观赏性,能够吸引游客观光、休闲,体现田园气息、乡土风光。基础设施完善,田园地块规整,田间道路通达,沟渠相连畅通,田园防护生态。适度规模化,以建制村为创建主体,作物种植集中连片,田间管理科学有序,耕作模式合理,品种布局规范,田园无失管,耕地无抛荒、无非农化,基本农田无非粮化。田间干净整洁,田间道路干净,田间绿化美化,田间地头无丢弃各类垃圾、无废弃农药化肥包装物和废旧农膜。

  (五)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坚持保护与利用并举,有效实现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与文化的有机结合,重点创建四种类型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做到:美丽休闲乡村,村落民居原生状态保持完整,农业生产功能与休闲功能有机结合,服务基础设施功能齐全、配置合理,乡风民俗良好,在周边地区知名度、美誉度以及游客满意度较高,休闲旅游旅居业联农带农成效显著。美丽森林人家,森林资源环境良好,具有游憩价值的景观、景点,融森林文化与民俗风情为一体,为游客提供生态友好型旅游产品。美丽水乡渔村,休闲娱乐、观赏旅游、生态建设、文化传承、科学普及以及餐饮美食等与渔业有机结合,基地各功能区划分明确、布局合理、安全美观、配套完善。美丽特色村寨,建筑质量良好且分布集中连片,风貌协调统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良好,历史文脉传承延续,民俗文化活动丰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三、主要任务 

  (一)确保年度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各乡(镇)要对照2024年乡村“五个美丽”建设目标任务表(详见附件1),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及示范村创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连片整治等阶段性重点工作,细化并制定2024年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工作计划,于2月20日前报送县乡村振兴办。

  (二)完成省农村建设品质提升涉及乡村“五个美丽”建设方面的任务。该任务届时以品质提升办正式文件为准。

  (三)强化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典型培育。各乡(镇)在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建设典型的培育工作,典型培育任务待省确定后将另行通知。2024年省里将继续在各地培育的建设典型中择优发布一批建设典型。为做好集中发布工作,根据省厅下发建设典型推荐名额分配表,下发我县2024年建设典型推荐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2),请按照推荐名额精心培育,确保能选送一批工作成效明显、特色亮点突出、典型带动强的建设点。

  四、序时推进 

  各乡(镇)要落实“四个一”工作机制要求,对建设活动方案中的任务进行一月一调度,开展一季一通报、半年一观摩、全年一盘点。将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村、到点,明确建设时限、地点和责任人,于2月20日前完善并报送《2024年乡村“五个美丽”建设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3);抓好项目实施,于每月23日前报送《乡村“五个美丽”建设活动进展情况月报表》、《乡村“五个美丽”建设信息宣传工作统计表》(详见附件4);定期梳理建设工作进展、措施做法、存在问题等情况,提供半年和全年乡村“五个美丽”工作总结和计划,于6月23日和12月23日前报送;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县委农办牵头抓总的作用,与民宗、文旅、林业、妇联等有关部门,建立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工作联合会商制度;按季度开展分析研判及优秀案例评选,通报阶段建设情况;及时盘点建设成效,争创建设典型,适时开展宣传发布、现场观摩、主题展示、文艺创作等活动,择优编制典型案例。

  五、强化保障 

  乡村“五个美丽”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将纳入县对乡(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对应指标中。各乡(镇)要做好统筹协调、部门会商、专项建设资金保障、人员配备、跟踪督导调度,保障工作顺畅推进及日常交办事项高效落实。

  六、加强宣传 

  各乡(镇)要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以及基层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总结推广好典型、好经验,营造比学赶超、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聚焦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建设工作的有效举措和成功经验,扩大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把做好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宣传作为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宣传工作的重要手段,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务求在利用新媒体上赢得主动;推进全媒体深融合,让新媒体的传播方向、传播内容与主流媒体相互一致、相互呼应。要引导各种媒体围绕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做好宣传报道,特别是要在主流媒体带动新媒体上多做努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联系人:罗荣珍,电话:6833377,邮箱:nhxczxb@163.com。

附件:1.2024年乡村“五个美丽”建设目标任务表

   2.2024年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典型推荐名额分配表

   3.2024年乡村“五个美丽”建设项目汇总表(1-5)

   4.2024年乡村“五个美丽”建设进展情况月报表(1-2)

  中共宁化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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