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宁化县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2023年宁化县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24-08-08 17:21 来源:宁化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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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30日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上

宁化县财政局局长 雷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财政收支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3年全县财政收支决算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经济运行受多重因素持续影响,财政压力逐渐加大,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们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全力统筹财政资源,竭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极力维持财政平稳运行,坚决稳定社会经济发展大局。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如下:

(一)财政收支决算情况(详见附表123

1.一般公共预算

1)收支平衡情况。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83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3.85%,比上年(简称“同比”,下同)增收12,868万元,增长20.1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12,11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0,114万元、调入资金34,69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3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7,768万元,收入合计415,1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2,48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5.28%,同比减支5,158万元,下降1.62%;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046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87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6,954万元,支出合计388,35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6,807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2)上级转移支付情况。上级下达我县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12,110万元。其中:一是返还性收入6,186万元,主要是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增值税税收返还、消费税税收返还和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等;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3,649万元,主要是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相关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和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等;三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2,275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节能环保、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方面的支出,均为有明确项目或有规定用途的专项补助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4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2.76%,同比减收40,475万元,下降88.9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34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296万元、调入资金9,94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2,321万元,收入合计68,9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62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0.83%,同比减支50,926万元,下降60.95%;加上解上级支出132万元、调出资金13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6,000万元,支出合计58,89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0,05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2)上级转移支付情况。上级下达我县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34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城乡社区、农林水等方面的支出,均为有明确项目或有规定用途的专项补助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30万元,同比减收13,662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1万元、上年结余10万元,收入总计45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万元,同比减支27万元;加调出资金438万元,支出总计451万元。

2)上级转移支付情况。上级下达我县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1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按照“分级管理、谁统筹、谁管理”原则,由县本级预算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县本级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34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9.72%,同比增收2,282万元,增长10.84%;加上上年结转3,855万元,收入总计27,1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5,96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0.64%,同比增支2,974万元,增长12.93%。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226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县本级统筹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29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3.17%,同比增收637万元,增长4.07%;加上上年结转32,816万元,收入总计49,11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09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1.84%,同比增支1,757万元,增长15.49%。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6,018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二)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2023年,我县财政部门紧扣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扎实做好稳经济、保民生等各项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政策支持和坚实财力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财政综合实力不断壮大。面对减税降费和刚性支出扩大等因素叠加导致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形势,我们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坚定不移增收节支,全力拓宽“聚财之道”,做大财政“收入蛋糕”。一是加强收入组织力度。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强化税收收入征管,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积极有效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增强公共财政保障能力。2023年全年完成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839万元,同比增收12,868万元,增长20.12%,税性比67.67%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坚持把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支持作为增强地方可用财力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革命老区苏区县的优势,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全年共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16,462万元;聚焦地方政府债券投向领域,大力组织债券项目入库,积极向上沟通协调,努力提高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和再融资债券发行额度,全年争取债券资金90,089万元(其中:新增债券33,488万元,再融资置换债券56,601万元),有效缓解我县重点民生、重点产业项目建设资金和政府偿债资金的压力。三是积极清理沉淀资金。强化对部门(单位)实体账户资金的监管,对部门结余指标、往来款项进行清理甄别,及时收回沉淀实体账户的财政资金。全年共盘活沉淀在单位实体账户财政资金36,755万元,增加了我县可用财力,更大力度保障了民生领域和重点项目建设支出需求。

2.民计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民生政策,2023年全年民生支出266,0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14%一是教育发展“有支撑”。坚持把发展教育作为战略性投入予以优先保障,严格落实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统筹安排各类资金17,164万元,用于保障翠城实验中学、一中图书馆等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补齐教育基础设施短板;拨付资金54,952万元,用于改善教师待遇,巩固和完善教师工资保障机制,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教师培训经费、教研经费等,提升教师整体素质。二是稳定就业“有保障”。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人群,落实各类稳就业资金,全力“促就业”。拨付资金1,208万元,用于兑现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和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等,有力支持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安排人才基金469万元,用于支持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引进、创业就业补助、教育培训及科研等,鼓励人才回宁就业创业,持续释放就业创业活力;继续实施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延长至2024年。三是医疗兜底“有力度”。拨付资金2,365万元,大力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拨付资金3,312万元,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妇幼健康、地方病防治、卫生应急等方面;拨付资金3,588万元,持续加大医疗保障投入力度,落实基本医保待遇、医疗救助,为困难群体购买“普惠医联保”等,进一步推进健康扶贫。四是社会保障“有实效”。拨付资金12,648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拨付资金2,803万元,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项目,重点支持老年人养护中心建设、新建示范性长者食堂、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等,补齐养老服务短板。五是人居环境“有改善”。拨付资5,600万元,用于支持东方花园片区等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完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健全社会服务设施,改善片区居民的居住环境;拨付资金3,987万元,用于城区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常态治理项目,推动城乡卫生提质增效;拨付资金1,957万元,用于公交车运营亏损、园林绿化管护、城区路灯管护、市政零星建设和修缮等项目,提升城市品质;安排资金2,187万元,用于“平安家园、智能天网”“雪亮工程”和交通安全提升等项目,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3.支持乡村振兴持续发力。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在全力支持农业生产、粮食生产安全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上取得成效。一是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资金13,366万元,优先保障乡村振兴投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资金1,611万元,依托河龙贡米、薏米、茶叶、油茶等地方特色产业资源,推进“质量兴农、品牌强农”;安排资金1,169万元,支持新型农业主体发展,强化农业主体培育,有效发挥龙头带动效应。二是支持粮食生产安全。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升粮食生产质效、确保粮食安全,实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8,630万元、稳定粮食生产项目3,368万元、中小河流治理项目1,790万元;优化种粮补贴政策,健全种粮农民补贴政策框架,确保资金补到实处、补出效益,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313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77万元、农业机械购置补贴755万元,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三是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完善。统筹安排资金10,697万元,实施国省干道G356何家园至瓦庄公路改建、国道G356线宁化城郊镇瓦庄至石壁客家祖地公路改建、浦梅兴泉资本金及城关火车站连接线、国省干线公路智能化管理暨科技治超、农村公路改扩建及公路养护等项目。四是支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统筹安排资金13,561万元,实施重点流域生态保护、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项目,深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4.资金管理效能持续提升。积极发挥财政改革突破和先导作用,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创新,加快健全现代财政制度,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水平,为高质量发展夯基垒台。一是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完善常态化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推进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融合一体化,构建“全过程”绩效贯通监管闭环体系,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2023年,选择对县直部门的79个绩效自评项目情况进行抽查、对县直部门的10个涉及资金11,110万元的绩效自评项目进行重点评价,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我县在2023年度全国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有望跻身全国200二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做好直达资金监督管理,推进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提质扩面增效,及时下达直达资金72,509万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把财政评审关口,完成58个项目预算评审,审减造价5,042万元,审减率7.00%;实施政府采购项目50批次,采购金额3,099万元,节支率为6.8%,为政府节约采购资金197万元;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涉及524个项目计6,415万元,有效减轻了政府相关事务的运行成本。三是深化电子票据改革。全面深化非税收入电子票据改革,实现统一使用全国的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新版票据”目标任务,构建更加科学、规范、高效、便民的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管理体系,提升非税收入征管效能。

5.风险防控底线有效兜实。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和“红线”思维,加强风险研判,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一是兜牢“三保”风险底线。强化“三保”预算执行情况和库款水平动态监测,建立“先三保,后其他”的库款保障秩序,积极向上级财政争取库款,加强财政资金调度,合理保障库款水平,切实保障我县“三保”支出资金需求。2023年“三保”预算安排157,025万元,全年“三保”支出157,685万元,圆满完成“三保”任务。二是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底线。严格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前财政承受能力和债务风险评估,不断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压紧压实债务风险管控责任,确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2023年,我县全口径债务率为149%,控制在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债务率任务数内,政府债务总体风险可控。三是筑牢财会监督防线。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监督主责,2023年度,对25家单位和5个乡镇开展财经纪律检查、对8家单位开展政府购买服务专项检查、对163家单位开展预决算公开检查等一系列财会检查,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

(三)财政决算有关事项说明

1.财政收支决算变动情况

在宁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向代表们报告了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由于当时决算事项还未结束,报告数为预计数,在决算编制期间一些数据发生了变化,主要有以下几项:

1)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76,839万元,报告数73,988万元,增加2,85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决算数212,110万元,报告数196,866万元,增加15,24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人大会通过的报告数后,还存在人大会后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收和省上下达的上级补助收入增加等情况所致。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312,482万元,报告数313,580万元,减支1,0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大会后部分项目未能按计划支出等情况所致。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数5,041万元,报告数5,042万元,减少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决算数4,341万元,报告数3,630万元,增加71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人大会通过的报告数后,还存在人大会后省上下达的上级补助收入增加等情况所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数32,623万元,报告数32,623万元;调出资金决算数139万元,报告数0万元,增加139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数430万元,报告数4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数13万元,报告数21万元,减少8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县级统筹部分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数39,639万元,报告数39,202万元,增加43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数39,066万元,报告数39,511万元,减少445万元。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2023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数为3,636万元,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结余超过当年收入的30%部分1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超收2,851万元、收回的存量资金31,887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去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的3,636万元后,2023年年末数为34,877万元。

3.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3年,按照预算法规定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332万元,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全部形成支出,主要用于“平安家园,智能天网”建设项目经费713万元,综治视联网项目建设经费570万元,长征大道与开元大道、火车站出口与开元大道、军号路与名远路道路交汇口交通电气系统项目经费305万元,2023年公交营运亏损补贴191万元,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经费130万元,闽赣路口信号灯改造项目经费119万元,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经费74万元,“城市快警”建设经费60万元,2023年“五个一百”公共安全保障提升工程县级配套资金54万元,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经费46万元,2022年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资金42万元,武警中队新时代执勤安保规范化建设经费28万元。

4.主要支出政策实施情况

2023年,我县与民生领域相关的支出达266,053万元,占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14%(简称占比、下同)。主要是:

1)教育支出73,149万元,占比23.41%,主要用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和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补短板,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落实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实施寄宿制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基础教育正向激励机制,提高教师收入水平等方面。

2)农林水支出56,695万元,占比18.14%,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新型农业主体发展、打造美丽乡村精品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重点村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升粮食生产质效、确保粮食安全;实施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保障村级组织运转和村干部基本报酬。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60万元,占比13.97%,主要用于落实社会养老保险财政兜底政策,保障城市困难居民和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落实退役军人安置等各项拥军优属政策,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支持创业就业。

4)卫生健康支出29,950万元,占比9.58%,主要用于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转,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生育关怀政策。

5)城乡社区支出22,124万元,占比7.08%,主要用于支持东方花园片区等片区的老旧小区改造,城乡垃圾和污水处理、公交车运营亏损、园林绿化管护、城区路灯管护、市政零星建设和修缮等项目。

6)交通运输支出10,566万元,占比3.38%,主要用于实施国省干道G356何家园至瓦庄公路改建、浦梅兴泉资本金及城关火车站连接线、国省干线公路智能化管理暨科技治超、农村公路改扩建及公路养护等项目。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308万元,占比2.02%,主要用于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修复、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等项目。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券规模。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73,19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36,87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36,320万元。截至2023年底,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528,874.3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94,913.30万元、专项债务233,961万元。此外,还存在一定数量的非法定债务。

2)当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情况。新增一般债券情况:2023年,我县新增一般债券15,667万元,安排用于:一是教育支出12,767万元,主要用于翠城实验中学项目6,887万元、滨江实验学校建设项目1,900万元、江下小学建设项目1,200万元、江下幼儿园建设项目800万元、安远中心学校扩容建设项目600万元、一中图书馆综合楼建设项目500万元、城东中学校园扩容建设项目300万元、实验小学图书馆综合楼建设项目200万元、安乐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180万元、五中学生宿舍食堂综合楼建设项目100万元、河龙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100万元;二是交通运输支出1,700万元,用于国道G356线宁化城郊镇瓦庄至石壁客家祖地公路工程800万元、三明市(宁化县)国省干线公路智能化管理暨科技治超工程300万元、县道X794线盖城线邱坑(明溪交界)至泉上公路改建工程300万元、浦梅兴泉城关火车站连接线建设项目300万元;三是城乡社区支出700万元,用于忠文化休闲广场建设项目700万元;四是水利支出500万元,用于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5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情况:2023年,我县新增专项债券17,821万元。根据省财政厅对专项债券支出滞后项目进行调整的要求,我县从支出滞后的华侨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调整专项债券4,484万元至其他项目。调整后,华侨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7,516万元、城南化工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321万元、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764万元、老年人养护中心(县福利中心二期)2,500万元、城区第二水厂(东山水厂)建设工程1,300万元、学前教育补短板项目(城南幼儿园项目)420万元。

3)当年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23年,我县通过申请再融资债券和县本级预算安排资金偿还到期本金62,891万元,通过上级债券贴息专项和县本级资金支付到期利息17,397万元。

6.2022年度审计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32-5月开展的“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提出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三个方面的9个问题,已于2023年度整改完毕。一是预算编制方面。对于财政代编预算规模较大问题,2022年代编预算122,328万元未支出部分均未结转至2023年,在编制以后年度预算中,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督促部门组织项目申报、论证工作等工作,确保预算跟着项目走;在预算执行中,强化主管部门管理责任,督促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对于部分部门预算项目编制不够合理问题,已将未支出的结余资金按照规定清理收回。二是预算执行方面。对于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缴库不及时问题,通过督促单位重新核算并将收入缴库,20232月,国有资产处置收入618.43万元已全部缴入金库;对于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未收缴问题,县财政局、县国投公司联合发函,要求各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对欠租金的承租户加大催收力度,20239月,欠缴租金110.35万元已全部缴入金库;对于部分代编预算项目未执行问题,2022年财政代编南昌至潮州高速公路三明宁化段等35个预算项目均未结转至2023年;对于部分部门预算项目未执行问题,20231231日已支出4,604.72万元,财政收回61.57万元,剩余79.26万元未支出结余资金按照规定清理收回;对于部分专项支出进度慢,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2021年度下达的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22个省市专项资金1,457万元,截至20231231日已支出1,213.1409万元,剩余243.8591万元未支出的结余资金按照规定清理收回;对于支出挂账问题,债券利息支出153.83万元已于20231月列支,教育局经费支出3,000万元、交通局经费支出481.5万元、城管局经费支出531.79万元,共计4,013.29万元已于20236月列支。三是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对于部分单位绩效评价开展不到位问题,未完成2022年度绩效评价的相关单位已于2023828日前全部完成。

2023年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县政府的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的有力支持、监督指导。同时,当前财政运行和管理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全县税收以烟叶税、增值税等为主的结构特征仍没有根本改变,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不够牢固;刚性支出和新增重点支出增多,收支矛盾仍然较为突出;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力提效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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