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宁化县湖村镇人民政府预算说明
2018年度宁化县湖村镇人民政府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2018年部门预算经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宁化县湖村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以及上级机关决定、命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研究并制定适合本镇实际的具体政策和措施。
2.组织制订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编制经济发展总体布局和产业布局。制定和组织实施全镇农业、农村、社区等城市化建设的规划和措施。
3.负责全镇社会事务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组织建设。负责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新农村新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4.负责辖区城乡统筹改革和发展,加快推进农房改造和集聚,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加强扶贫开发和公共服务。
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共安全,建立和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增强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
6.管理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交通、宗教、规划、土地、公安、司法、人口计生、流动人口、安全生产、生态保护、节能环保等各项行政工作。
7.负责配合协助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和部门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
8.负责辖区绩效考核,新社会组织的管理。
9.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社区等自治组织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0.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化县湖村镇人民政府包括1个行政机关及5个事业部门,其中:列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湖村镇政府 |
财政拨款 |
26 |
24 |
湖村镇基础建设服务中心 |
财政拨款 |
6 |
3 |
湖村镇农业服务中心 |
财政拨款 |
10 |
8 |
湖村镇农村劳保所 |
财政拨款 |
4 |
3 |
湖村镇人口和计生服务站 |
财政拨款 |
6 |
8 |
湖村镇广电站 |
财政拨款 |
1 |
1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度,宁化县湖村镇人民政府主要任务是:我镇将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一轴两翼”县域发展格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奋力开启新时代湖村发展新征程。主要预期目标是:社会生产总值增长8.5%,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4.7%,农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省定贫困线标准以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实现上述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抓产业发展,再创新优势
一是做精农业生产。抓住黄山寮水库建成可灌溉万亩旱片的有利时机,着力在花卉苗木、花生紫薯、玉米蔬菜等产业进行培育典型,做精做优农业项目。完成轩园生态农业项目绿色蔬菜种植基地、烘干储备中心、冻藏库等配套设施建设;扩大源尚都白茶生产基地,加快制茶生产;扩大鳗鱼养殖规模,引导就地建厂加工外销。二是提升工业产业。做大做强钙业产业,推进和兴纳米钙化物深加工项目,年内完成车间主体建设、设备安装调试;继续加快鸿丰钙化物深加工项目建设,力争上半年完成生产线前期工作、研发中心主体建设;确保行洛坑钨矿尾矿梅子甲矿库工程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尾矿库输送系统和入库道路开工建设。三是做优旅游特色。围绕地质游、生态游、文化游做好湖村特色旅游乡镇规划,自觉与县旅游战略布局融入一体。确保红军医院、苏维埃旧址修缮项目春节前完工;加快推进蛟湖小镇旅游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停车场、环境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并有序投入运营;蛟湖黄慎文化园建设项目完成蛟湖草堂建设、功能区设置、园区园林景观及配套设施建设;配合县旅游局做好天鹅洞4A景区创建工作,做好岩顶山石林的前期保护和项目开发工作。
2.抓民生福祉,再聚新能量
一是重民本。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健全长效机制,确保省定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同时巩固已脱贫的原国定贫困户。二是增民利。力争教师周转房改造提升、塑胶运动场建设工程开工建设;力争日处理2200吨自来水厂建设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投资722万元完成蛟龙溪漂流上下游码头公路建设;圆顶山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湖村、石下、邓坊、陈家四个村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快推进第八批与第九批旧村复垦工作。三是促民和。完善村级视频监控系统,扎实推进“平安湖村”建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创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健全精神障碍患者管控3345机制。
3.抓宜居建设,再促新提升
一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深化河长制,深化水岸共治,按照“一河一档一策”要求做好工作;持续开展畜禽养殖面源防治,完成所有规模化养殖户标准化升级改造。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培育,努力实现全镇森林覆盖率达75%以上。二是加快宜居湖村建设。进一步完善乡村发展规划,鼓励各村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发展“一村一品”;深化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完成集镇污水管网建设,建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扎实推进钙业小镇建设,增强中心乡镇的集聚力和影响力。
4.抓基层党建,再添新活力
一是聚焦村级换届。认真做好换届前各项准备工作,周密部署,严格程序,稳妥做好村“两委”换届工作,选优配强村级班子。二是聚焦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加强“四风”问题整治;积极探索农村“三资”管理有效机制,狠抓农村党务村务公开;强化镇村干部队伍建设,开展“五分钟励志”活动,传递正能量,提升精气神,形成干事创业敢担当勇作为的浓厚氛围。三是聚焦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实践活动。四是聚焦品牌创建。完善“企地共建”、“支部+”等党建品牌,赋予其新内涵,下大力气培育一批旅游发展、文化建设、精准扶贫的党建典型。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度,宁化县湖村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为872.61万元,比上年增加261.2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需采购项目增加,人员经费公车补贴等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4.07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398.54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72.61万元,比上年增加261.2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00.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4.54万元,公用支出173.13万元,项目支出114.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74.07万元,比上年增加75.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车补贴等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0301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309.4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遗属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和各村经费。
(二)2080101行政运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3.9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2100716行政运行(计划生育机构)54.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和日常公用支出。
(四)2120101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和日常公用支出。
(五)2070401行政运行(广播影视)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和日常公用支出。
(六)2030101行政运行(农业)57.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和日常公用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本单位2018年度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4.0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35.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9.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度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度预算安排0万元。非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0万元,主要用于会议、招商、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度预算安排0万元。非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2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12万元,公车购置费2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16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车使用多年,故障频发,预算采购一辆公务用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度宁化县湖村镇人民政府(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4.07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75.27万元,主要原因是定额公用经费提高和公车改后增加了公车补贴项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宁化县湖村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2.9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度底,宁化县湖村镇人民政府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度宁化县湖村镇人民政府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本部门本年度无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1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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