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如何处罚?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如有上述行为,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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