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卫生健康局办事指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_延续)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8号)
受理机构:宁化县卫生健康局
审批机构:宁化县卫生健康局
申请条件:公共场所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的,可以办理。
申请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电子证照库获取)
(3)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含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4)原《卫生许可证》
(5)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6)授权委托书
办理流程:受理→审批→发证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发放证照情况:《卫生许可证》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表格下载:http://smnh.fjbs.gov.cn/
填表示例:http://smnh.fjbs.gov.cn/
投诉电话:12345
咨询电话:0598-8719024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办公地址:宁化县万星广场1号楼行政服务中心3楼72号卫生监督所窗口
乘车路线:乘1、2路公交车至宁化法院站下,往江滨北路方向步行500米;乘7、8路公交车至万星广场下。
状态查询:
1.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fujian.gov.cn/)
2.窗口咨询电话:0598-8719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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