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卫生健康局办事指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_延续)

日期:2021-12-14 14:47 来源:宁化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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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_延续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8号)

受理机构宁化县卫生健康局

审批机构宁化县卫生健康局

申请条件:公共场所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的,可以办理。

申请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电子证照库获取)

3)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含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4)原《卫生许可证》

5)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6)授权委托书

办理流程:受理→审批→发证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发放证照情况:《卫生许可证》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表格下载http://smnh.fjbs.gov.cn/

填表示例http://smnh.fjbs.gov.cn/

投诉电话12345

咨询电话0598-8719024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办公地址:宁化县万星广场1号楼行政服务中心3楼72号卫生监督所窗口

乘车路线:乘1、2路公交车至宁化法院站下,往江滨北路方向步行500米;乘7、8路公交车至万星广场下。

状态查询

1.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fujian.gov.cn/)

2.窗口咨询电话:0598-8719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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