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卫生健康局办事指南(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_新证)

日期:2021-12-14 14:42 来源:宁化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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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_新证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修正)、《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016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受理机构:宁化县卫生健康局

审批机构:宁化县卫生健康局

申请条件:1.供水水源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的规定,水源地必须设置水源保护区; 2.具有符合供水规模的卫生要求的厂房、设施、设备和环境; 3.具有在制水工艺流程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4.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5.具有能对饮用水水质进行检测的机构、人员以及仪器设备; 6.所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必须符合卫生安全和产品质量标准规定,并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 7.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申请材料:

1.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 营业执照(电子证照库获取)

3.供水单位方位图及平面布局图

4.水质卫生检测报告

5.生产工艺流程图及主要设备清单

6.实验室设备、人员及检测项目

7.授权委托书

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发放证照情况:《卫生许可证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同上

表格下载:http://smnh.fjbs.gov.cn/

填表示例:http://smnh.fjbs.gov.cn/ 

投诉电话:12345

咨询电话:0598-8719024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办公地址:宁化县万星广场1号楼行政服务中心3楼72号卫生监督所窗口

乘车路线:1、2路公交车至宁化法院站下,往江滨北路方向步行500米;乘7、8路公交车至万星广场站下。

状态查询

1.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fujian.gov.cn/)

2.窗口咨询电话:0598-8719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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