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宁化县检察院用检察监督助力红色文物保护侧记

日期:2022-02-22 14:53 来源:宁化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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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色,是三明的基因。作为中央苏区的核心区、中央红军长征的出发地、红旗不倒的革命根据地、伟人革命的重要实践地,我市的红色文化内涵丰富,红色历史源远流长。而宁化又是中央红军长征4个起点县之一,长征队伍从这里出发,长征精神在这里生根发芽。
  为了赓续红色血脉,守住红色历史,近年来,市检察院立足职能,开展相关监督活动,以“检察蓝” 守护“革命红”。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宁化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专项行动,用法治赓续红色苏区的历史根脉,留住了一个又一个红色记忆。
  守护,红色遗址焕新颜
  “红军万岁!”凤凰山上的呼声,似乎穿越时空,在这片红土地上久久回荡。走进宁化县淮土镇凤山村,在这块被当地人称为“凤凰山”的土地上,处处留存着红色记忆。
  红军街上,门楼高高耸立,“红军万岁”4个苍劲大字映入眼帘。几经修缮,如今,红军街历史风貌修复一期工程竣工,凤凰山红军长征出发地旧址群保护修缮工程也已完成,正以崭新的容颜迎接世人。这是宁化革命文物保护工作交出的“成绩单”,也是宁化县检察院文物保护行动绽放的“新光彩”。这背后,有着宁化县检察院为守护红色遗址所付出的努力。
  时间回溯到2020年底。红军街上存在部分房屋破损、倾斜情形,长征文物本体保护面临难题。接到上级检察院移送的案件线索后,宁化县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以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组。
  积极与宁化县长征出发地遗址保护中心、宁化县淮土镇政府沟通联系,前往实地调查、走访村民,翻阅历史资料,认真梳理会议纪要,最终形成调查情况报告,促成有关部门对革命文物进行修缮,宁化县检察院为守护红色遗址,一步一个脚印。
  “许多地方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违法破坏文物本体及环境风貌等问题时有发生。”宁化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罗东斌介绍。
  找出问题,逐一解决。2020年以来,宁化县检察院积极推进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现场调查、走访群众、留存证据、查阅资料等方式,先后走访136个省级、县级文保单位及历史文化名村等,发现部分红色文化遗迹存在破坏污损、碑文脱落、未设保护标志,历史建筑及宗祠随意堆放杂物垃圾、私拉电线、饲养家禽等情形,向监管部门及文保单位所在6个乡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成监管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督促各乡镇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养护、巡查职责。
  联动,长效协作获双赢
  宁化红色历史厚重,一段段尘封记忆想被重新唤起,光有调查与监督远远不够,还需形成长效协作机制,才能实现红色遗迹保护和依法行政的双赢。
  “调查不是最终结果,督促不是最后落脚点,多部门联动长效协作才是多赢之举。”宁化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吴晓岚如是说。
  2020年12月,宁化县检察院联合县文旅局、县长征出发地遗址保护中心制定《关于推动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六条意见》,明确如发现本辖区内存在文物古迹及红色文化遗址遭受破坏的情形,相关部门应当将情况五日内抄送检察机关,并由遗址保护中心为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提供技术支持。同时,在县长征出发地遗址保护中心及县文旅局,分别设立文化遗产保护检察联络室,构建依法监督与协同履职同频共振的新型协作关系,形成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齐头并进的工作格局。
  古朴老旧的革命遗址、流淌不息的红军井、弥足珍贵的军用号谱……在宁化,每一处遗址,每一个“老物件”,都承载着波澜壮阔的红色历史。但红色文物一旦被损毁,几乎没有修复的可能。
  2021年2月,宁化县检察院联合县文保中心、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共同开展“全县文物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逐一走访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全面跟踪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效果。同年6月,宁化县检察院又联合县文保中心、消防等部门,针对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仍不达标问题再次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文物无言,检察有声。2019年以来,宁化县检察院共立案7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推动筹措资金2145多万元,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增设文物标识111个,增加、更换消防设备140套,修复碑亭纪念牌3处,清理杂物42吨,为守护红色印记发挥了应有作用。
  延伸,非遗文化得传承
  当翻开20世纪70年代出版的《毛泽东选集》线装本时,会看到那洁白如玉、光滑柔韧的纸张,这就是闻名遐迩的宁化治平“玉扣纸”。如今,玉扣纸制作工艺已被列入省级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如何不让传统技艺消失?近年来,宁化县检察院将法律监督职能向非遗保护领域延伸,多次与文旅部门召开非遗保护座谈会,助力相关部门破解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困境。
  “我们通过多次走访非遗传承人和老艺人,关注玉扣纸发展过程中有关商标注册、产权保护等问题,积极提供帮助。”罗东斌介绍,在专项监督活动中,宁化县检察院探索运用“圆桌会议”、案件磋商、公开听证等多种方式,与行政机关形成文物古迹保护合力。
  除此之外,去年8月,宁化县检察院还联合县文旅局、县长征出发地遗址保护中心制定《关于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助机制的意见》,就加强检察机关与文旅部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作配合作出具体规定,共同保护非遗文物。同时,在宁化县连冈小学玉扣纸体验馆、治平畲族乡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检察联络点,联合非遗传承人开展法治授课,将文物保护、英烈保护普法教育与非遗传承结合,增强学生保护文化遗产意识。
  “加大监督力度和检政工作联络,不断凝聚文物和非遗的保护合力,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宁化县检察院检察长林腾龙表示,今后将持续开启检察监督护航文物保护的新征程,与行政机关协同推进文物保护长效机制建立,切实守护红土地的历史根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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