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乡村振兴局关于确定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线标准的通知
宁化县乡村振兴局关于确定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线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24年度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通知》要求,按照监测线标准不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原则,经研究,确定我县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线标准。具体如下:
一、确定保障标准
2024年我县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为8976元。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收入增幅等因素,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确定我县2024年监测线标准为8976元。我县监测标准线随县城乡低保最低标准政策调整而变。
二、工作要求
各乡镇及相关行业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加强动态管理和筛查预警,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简称“突发严重困难户”)。根据新的监测线标准,及时将提标后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按照识别程序纳入监测系统。
三、执行时间
从文件下发之日开始执行。
宁化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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