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河龙贡米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支持产销对接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补助的公示
关于三明河龙贡米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支持产销对接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补助的公示
三明河龙贡米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支持产销对接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补助材料经县商务局审核及福建三明中宁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投入审计并且经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协审,最终认定建设投资支出金额522.5万元。根据《宁化县商务局 宁化县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宁化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项目申报的函》(宁商务〔2020〕14 号)文件内容,给予项目投入认定金额50%予以补助,合计261.2万元。
现将该项目资金补助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9日-11月16日(不含节假日)
接待地点:宁化县商务局
联系电话:0598-6826726
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情况。
宁化县商务局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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