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商务局 宁化县财政局关于宁化县 农产品供应链分拣包装中心项目 资金补助方案的批复
宁商务〔2019〕7号 宁化县商务局 宁化县财政局关于宁化县 农产品供应链分拣包装中心项目 资金补助方案的批复
福建宁化食朴客家食材供应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指引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6﹞10号)和宁化县商务局、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宁化县农产品供应链分拣包装中心项目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宁商务〔2018〕84号)文件内容,县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于2019年1月17日召开“宁化县农产品供应链分拣中心”项目的评审会,确定了福建宁化食朴客家食材供应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承建企业,经公示后未接到异议,给予补助金额不超过150万。补助资金在该项目投入使用并验收通过后,给予拨付补助资金的70%,剩余的30%分三年支付,在每年年底由商务局组织考核,合格后每年支付10%。望项目实施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特此批复。
宁化县财政局 宁化县商务局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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