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6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资金的通知
宁财〔2026〕46号
各有关学校: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25〕98号)文件,按各校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系统上报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寄宿生数、小规模学校学生数,现下达你校2026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 万元(详见附件),请各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资金。
附件: 2026年春 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资金安排表及附表
宁化县财政局 宁化县教育局
2026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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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6年2月2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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