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财政局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的通知
河龙乡财政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29号)精神,现下达你乡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用于永建村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资金,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请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一村一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2〕53号)等有关规定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宁化县财政局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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