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财政局 宁化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3-06-12 11:49 来源:宁化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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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财政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310号),现下达你乡(镇)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对安排用于项目建设的补助资金,请相关乡(镇)财政所通知项目实施单位结合资金申报时确定的项目建设内容尽快组织项目实施。此款是一次性补助款,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关于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发展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的通知》(闽民宗〔20219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在202311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挤占、挪用,做到专款专用,并向县财政局、民宗局及时反馈使用情况。

 

附件:2023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直达资金)项目明细表

 

宁化县财政局

宁化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3612

 

附件

2023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

(直达资金)项目明细表

                    单位:万元

单位

项目内容

金额

备注

方田乡

泗溪畲族村竹笋加工厂房建设项目

18

 

城郊镇

旧墩畲族村太阳能杀虫灯安装设施项目

15

 

合计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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