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财政局 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预算的通知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预算的通知>》(明财建指〔2023〕3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镇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专项—宁化县安乐镇谢坊村森林步道建设110万元。款列“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划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及时将资金落实到项目,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专款专用,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闽发改区域〔2022〕691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专项资
金绩效目标表
宁化县财政局
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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