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1-08-16 10:04 来源:宁化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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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170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小溪边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2517万元。款列“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及时将资金落实到项目,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专款专用,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闽发改投资2021461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工作,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宁化县财政局

宁化县发展和改革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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