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1〕70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小溪边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2517万元。款列“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及时将资金落实到项目,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专款专用,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闽发改投资〔2021〕461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工作,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宁化县财政局
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标识码: 3504240001 闽公网安备号: 35042402000107
闽ICP备05009353号-1 地址:福建省宁化县翠江镇中山路1号 举报电话:0598-6822550
主办: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宁化县数字宁化建设中心 宁化县融媒体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