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扣减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1-07-09 15:15 来源:宁化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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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总医院: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扣减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1〕32号)精神,需扣减我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23.35万元,现从《宁化县财政局宁化县卫生健康局关于下达2021年部分卫生健康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宁财2021〕年13号)下达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中予以扣减,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宁化县财政局

宁化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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