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健局、县总医院: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卫生健康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0〕99号)精神,现下达2021年卫生健康项目补助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和金额见附件)。用于计划生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保障和卫计人员奖励等项目。
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相关项目根据省卫健委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并按规定加强绩效管理。项目资金中涉及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按照政府相关程序执行。
附件: 2021年部分卫生健康项目省级补助资金明细表
宁化县财政局
宁化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11日
附件
2021年部分卫生健康项目省级补助资金明细表
金额单位:万元
单位 |
小计 |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
卫生院人员经费保障 |
卫生院卫技人员奖励 |
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 |
县总医院 |
563.49 |
|
118.5 |
124.99 |
320 |
卫健局 |
326 |
326 |
|
|
|
合计 |
889.49 |
326 |
118.5 |
124.99 |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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