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宁化县荣获省级文明县城称号!

日期:2018-07-19 09:00 来源:宁化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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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明创建,喜结硕果。7月18日,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命名表彰大会在福州隆重召开,宁化县首次被命名表彰为福建省第五届(2015—2017年度)省级文明县城,标志着近年来我县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近年来,宁化县坚持共识共为,凝聚合力抓创城。

 

(施福玲/摄)

 

    注重组织领导,加强统筹谋划,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上下齐心,全力以赴,形成了“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指挥部牵头协调、工作组各负其责、县乡(镇)村三级联动、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参与创城工作;持续开展十项专项整治,突破重点难点,对症下药、以“互联网+”推动整改,确保创城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注重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上下功夫,探索多种行之有效的做法,创新各级文明单位落实创城“三项制度”(“门前三包”责任制、挂包“网格”、落实“八不行为”规范),实行行政执法街(片)长负责制,完善文明单位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文明创建为人民,投入资金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打造和谐宜居之城,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

 

 

    坚持在文明县城创建中,突出价值引领,大力加强市民文明素质教育,突出公益宣传,突出典型示范,进一步培育社会文明新风,推进崇德向善之城、文化厚重之城建设,全县“脏、乱、差”现象得到基本改观,交通、人流基本各行其道,文明志愿劝导服务有序进行,人文素质明显提高,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据悉,此次会议表彰省级文明县城的同类县城有14个,其中三明市有5个。宁化县自1988年开展创城工作以来,曾先后获得福建省创建文明县城竞赛优胜县城(1996年)、福建省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2006-2008年度)、省级文明县城提名资格县城(2009-2011年度)及三明市文明县城(2009-2011年度)等荣誉称号,此次被命名表彰为“省级文明县城”称号,是我县自开展创城工作以来第一次获此殊荣。

 

 

    会上,还命名表彰了宁化县供电公司、地税局、市场监管局、农行、移动公司、教育局、法院、检察院、国税局、邮政公司、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公路局、总工会等13个省级文明单位,石壁镇、治平畲族乡、中沙乡、安远镇等4个省级文明乡镇,安乐镇黄庄村、曹坊镇黄坊村、安远镇岩前村等3个省级文明村,三明工贸学校、宁化一中、宁师附小、宁化六中、实验小学等5所省级文明校园,宁化县翠江镇红卫社区张银珠家庭获评省级文明家庭。(翁国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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