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以及《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宁化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宁化县政府门户网”(www.fjnh.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化县翠江镇中山路1号,邮编:365400,电话:6822550,传真:6822209)。
一、总体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
2019年,我县把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条例》作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实现政府管理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措施,深化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是强化教育培训。新修订的《条例》出台后,我县及时组织各乡(镇)各单位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条例》精神,开展讨论交流,确定专人负责。同时,通过各乡(镇)各单位的电子滚动屏、宣传栏开展了新条例的宣传活动,营造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细化公开目录。按照条例规定,我们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适用范畴,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细化了公开目录和范围,明确了应当公开和不应公开的事项,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充分体现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三是加大公开力度。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加大对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群众关切、社会敏感、反映强烈的行政许可办理结果、行政处罚决定和信访等事项的公开力度。我县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7条。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我县41个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共制作政府信息总数1457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387条,占信息总量的95.20%,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35条,占信息总量的2.40%;不予公开信息数35条,占信息总量的2.40%。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为:机构职能类信息205条,占14.78%;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6条,占2.60%;规划计划类信息32条,占2.30%;行政许可类信息30条,占2.16%;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59条,占4.25%;为民办实事类信息89条,占6.42%;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75条,占%12.62;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62条,占4.47%;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26条,占9.08%;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18条、占22.93%;其他类信息255条,占18.39%。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我县共受理5个自然人依申请公开信息5条,均为网络申请,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我县往年的贫困指标数据和统计数据,5条依申请公开均按时办结,其中同意公开答复信息4条,告知其他获取途径信息1条。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方面是强化部门联动。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收集、撰写、保存、推送等方面的制度,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各个环节都有人负责、有人把关,突出规范重要政务信息公开。针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另一方面是强化信息推送审核。督促各乡(镇)各单位确定具体业务人员为政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业务分管领导为审核责任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做、有人督,确保各单位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
(五)平台建设情况
我县政府高度重视网站建设管理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多次在有关会议上安排部署县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一方面是开展日常检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福建省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七条措施》等文件精神,我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数字宁化建设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开展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4次,并按规定时间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目进行公示,同时要求各单位要从全局出发,提高思想认识、整合资源、落实措施,确保政府网站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另一方面是加大资金投入。2019年10月,我县财政追加核拨4.8万元,用于购买第三方提供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云监测服务及网站运维服务,并列入财政预算。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方面是健全规章制度。我县制定了《网站安全应急预案》《宁化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网站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制度》等,明确各单位的管理职责,规范信息发布,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实行“先审核、后发布”制度,明确各相关单位政府网站信息保障责任人,落实网站安全保护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建立健全长效的网站管理机制,确保栏目更新到位、互动回应及时、办事服务规范。另一方面是定期督促落实。定期登录政务信息公开后台系统察看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依申请公开情况,督促收到依申请公开的单位及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属于可公开范围的及时做好公开答复工作,属于不可公开或其他途径获取的做好解释工作,确保申请人获得满意的答复。2019年,我县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情况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及其它重要政策措施、涉及全县各行业发展的重大决策前,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将拟定方案通过政府网站和电视、政务新媒体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充分征求社会意见。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2019年,我县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事项,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各项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加抓落实的执行力。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及时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主动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2019年完成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252件,办结率100%。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2019年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推进依法行政,加速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审查公示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确认工作,依法公开了《宁化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确认工作的通知》,2019年公开行政执法信息30条。
4.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强化底线思维,在政府网站设立重大项目和规划计划专栏,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网站设立扶贫脱贫专栏,2019年共公开37条扶贫脱贫信息。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设立环境保护专栏,2019年共公开475条环境保护信息。
5.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积极推动“e三明”等政务APP的推广,规范实体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编制完善办事指南规范。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公示公开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等流程,使网上办事审批流程更加公开透明;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做好清理减并的各类证明事项及确需保留的各类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的工作。2019年,我县精减审批材料128个,减少办理环节98个,32个县级部门633个办事子项累计压缩审批时限9902个工作日,压缩率为76.32%,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删繁化简,去重除冗,减条件、减材料、减环节,实现政务服务精准供给,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6.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和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的公开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征地信息公开指引及相关要求,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2019年发布征地公告9个,土地、矿权出让公告13个。2019年我县先后公开重点民生领域信息300余条。
7.细化财政信息公开。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和“三公”经费支出管理,我县先后发布了部门决算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情况说明、决算公开工作等有关事项,公开了《关于宁化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19年度宁化县财政局部门预算说明》等文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6 |
36 |
3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236 |
14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132 |
9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547 |
35 |
行政强制 |
0 |
1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25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5 |
161953831.7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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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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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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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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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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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和领导对政务公开重视不够。部分单位只是把政务公开工作看作是一项事务性工作、一个阶段性任务,没有从转变政府职能、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并推进这一工作。二是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工作人员轮岗频繁,而轮岗后未做好工作衔接,常常出现经办人员业务不熟悉现象。三是部分单位对群众普遍关心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开内容公开广度、深度还有差距。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推进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转变政府职能、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识并积极推进这一工作。二是加强培训教育,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县行政服务效能。三是进一步把好公开质量关。定期对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开展督查,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开内容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实,促进公开广度、深度。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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