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4-12-10 11:07 | 来源:宁化县政府办

 

     2014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及《福建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推行“马上就办”的工作理念,加大公开力度,改进公开方式,丰富公开渠道,力求公开实效,为服务和促进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我县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信息都主动公开,全面梳理、深化、细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截止2014年9月底,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51个,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7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条。

  (二)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能够按照《条例》《办法》等相关规定,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件及电子文档及时送交我县档案馆。

  (三)加强信息公开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整体方案。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我县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公开现行文件,完善各级专栏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公众参与功能,进一步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继续提升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电子信息屏等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水平,探索与公共服务平台相结合的其他公开形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

   二、推进行政权利运行信息公开

  (一)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公开目前县级保留的审批事项222项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逐步建立政府及工作部门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继续推行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标准、程序、数量、期限等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监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进行政审批效率的提高。

  (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我县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向社会公开了行政处罚公开单位的行政处罚目录、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自由裁量权标准、流程图等各类行政处罚信息。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我县严格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做好财政性资金公开工作,以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决算执行、“三公”经费等内容为重点,向社会公开经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算、决算报告及预算、决算表,完善预算编制,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目前我县所有单位都按规定进行了公开。

  (二)推动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我县财政及部门预算审计,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扶贫和保障性住房等涉及民生的各类专项资金审计,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一)征地信息、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公开涉及征地的相关政策法规,特别是征地补偿标准和被征地人民群众社会保障等内容。做好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征地批准后征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在征收范围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实行阳光征收。

  (三)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加大公租房配租政策及实施情况公开力度,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及时将受理复核名单公开。

  (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在网上公开发布,保证了所有程序、环节公开,使每个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清楚如何获取采购文件,明确文件编制要求、了解开标、评标的程序。采购需求、评标方法、评分标准等列入采购文件并在网上公开。中标结果上网公告,接受全社会监督。

  (五)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深化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信息公开工作。

   五、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一)高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深入推进我县各中小学校校务公开,通过公开专栏、网站、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公开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财务收支、教育收费等校务信息,公开学校招生信息和财务收支情,加强工作监督,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督查,聘请监督员对校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二)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由科技局组织,协同县财政局、经贸局、发改局等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采取公开征集和定向申报的方式进行项目推荐,经过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审查、评审,县科技局根据评审意见,依据省、市、县有关科技政策措施和科技发展的需求以及一年度相关科技企业纳税情况,推荐安排科技计划项目扶持、奖励等。

  (三)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向社会发布规范性文件、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事指南、行政审批、证件办理等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查阅。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全面实行医疗机构现场校验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日常执业行为的监管,及时指导医疗机构规范执业行为。

  (四)就业信息公开。我县通过门户网站等媒介及时发布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文件,结合我县政策,制定相应的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指南,明确各项就业补贴最新的申领条件及程序,并通过门户网站等方式予以公布。

  (五)社会保障信息公开。规范我县资格认证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失业金等其他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深化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工作,将养老保险新政策、新信息等宣传资料及时发放到离退休人员手中。 

   六、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一)环境信息公开。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发布各类环境质量信息,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方面信息,公开排污费征收的项目、依据、标准和程序,公开环境监管各方面应公开的信息。

  (二)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结合安全生产领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做好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发布工作。

  (三)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我县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媒体、政务公开栏、行政审批和举报受理窗口等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不断改进方法,丰富内容,全面主动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及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顿查处。

  (四)信用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开工程建设从业主体资质、项目业绩、信用评价、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宁化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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