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淮土中心学校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符合《宁化县淮土镇集镇总体规划》(2012-2030)的规划要求及宁化县政府2016年第七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现对该项目提出规划选址要求如下:
一、用地性质:乡建设用地(非盈利性教育设施用地)。
二、用地面积:3037.0㎡。
三、建设地点:淮土镇淮阳村(原淮土烟草收购站)。
四、规划设计控制指标:
20%≤建筑密度≤35% 0.6≤容积率≤1.2
20%≤绿化率≤30%
建筑层数:≤四层 建筑高度:≤15.0m
按《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要求。
五、规划建筑设计要求:
建筑设计应体现客家风格,色彩应明快淡雅,建筑的体量、
高度、材料、色彩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六、退红要求:北侧退规划道路边线5.0米(详选址规划红线图),其余方向退红2.0米;同时应满足相邻建筑的日照、防火等相关规范安全距离要求。
七、市政设施、公用设施及配套要求
1.应按规范要求配置环卫、消防、配电等其他设施,并满足消防要求。
2.做好用地范围内配套设施,并与城镇配套设施相衔接。
八、其他要求
1.应按规范要求配置环卫、消防、配电等其他设施,并满足消防要求。
2.做好用地范围内配套设施,并与城镇配套设施相衔接。
九、本项目建设在满足上述规划要求外,还须符合国家、
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
十、持本规划意见函报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该建设项目,
经批准或核准后持环保、消防、土地及文物等部门的批准意见到我局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
宁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