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规〔202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化县“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鼓励专科和民营医院发展,经研究,决定废止《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化县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8〕79号)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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