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宁政文〔2023〕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有关规定及《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29号)要求,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二、我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分为3个档次。其中Ⅰ级区片6万元/亩、Ⅱ级区片4.63万元/亩、Ⅲ级区片3.75万元/亩(具体见附件1)。

  三、征收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地类调节系数计算。地类调节系数(具体见附件2)。

  四、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新补偿标准实施前已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仍按原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五、本通知自2023年9月8日起施行,《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宁政文〔2017〕40号)同时废止。

  附件:1.宁化县调整后征地区片划分及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

       准一览表

      2.宁化县调整后地类调节系数表

  宁化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调整后征地区片划分及征地区片

  综合地价标准一览表

档次

区片范围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元/亩)

备注

翠江镇(中山村、红卫村、双虹村、小溪村)。

60000

 

城郊镇(高堑村、马元亭村、连屋村、瓦庄村);城南镇(城南村、鱼龙村、青塘村、横锁村、龙下窠村、茜坑畲族村)。

46300

 

城南镇(上坪村、肖家村、水口村);城郊镇(马源村、旧墩村、下巫坊村、杨禾村、上畲村、九柏嵊村、夏家村、茶湖江村、雷陑村、社下村、都寮村、李七村、社背村、巫高村);安远镇(安远村、岩前村、伍坊村、永跃村、黄塘村、张垣村、丰坪村、硝坊畲族村、营上村、马家村、割畲村、杜家村、井坑村、洪围村、里坑村、后溪村、增坑村、灵丰山村、东桥畲族村);泉上镇(泉上村、联群村、谢新村、罗李村、青瑶村、延祥村、黄新村、泉正村、泉永畲族村、豪亨村、新军村);曹坊镇(上曹村、下曹村、石牛村、罗溪村、黄坊村、滑石村、三黄村、根竹村、黄金进村、官地村、坪上村、宝丰村、南坑村、曾家背村);石壁镇(红旗村、禾口村、杨边村、石碧村、溪背畲族村、小吴村、大路村、陂下村、陈家村、刘村村、隆陂村、官坑村、江家村、桃金村、陈塘村、三坑村、邓坊村、张家地村、江口村、南田村、江头村、拱桥村);湖村镇(湖村村、石下村、巫坊村、邓坊村、陈家村、龙头村、黎坊村、城门村、彭高村、下埠村、店上村、谌坑村);淮土镇(淮阳村、桥头村、水东村、禾坑村、吴陂村、青平村、周坑村、罗坑村、团结村、竹园村、磜下村、凤山村、孙坑村、五星村、梨树村、赤岭村、大王村、仕边村、隘门村、寒谷村、田背村);水茜镇(水茜村、安寨村、上谢村、棠地村、张坊村、下洋村、下付村、蕉坑村、沿溪村、沿口村、杨城村、石寮村、邱山村、庙前畲族村、儒地村);安乐镇(安乐村、刘坊村、夏坊村、马家围村、谢坊村、洋坊村、三大村、黄庄村、丁坑口村、罗坊村、赖畲村);中沙乡(中沙村、下沙畲族村、半溪村、廖家村、练畲村、何屋村、武昌村、高坪村、叶坊村、楼家村、樟荣村、石门村、双源村);治平畲族乡(治平畲族村、湖背角畲族村、邓屋村、彭坊村、社福畲族村、坪埔畲族村、泥坑畲族村、高地畲族村、下坪畲族村、高峰畲族村、田畲村、光亮畲族村);济村乡(济村村、神坛坝村、武层村、肖家山村、洋地村、湖头村、罗家村、三村村、上龙头村、长坊村、新田村、昆岗村、吾家湖村);河龙乡(河龙村、下伊村、前进村、大洋村、永建村、高阳村、明珠村、沙坪村);方田乡(方田村、朱王村、岭下村、泗溪畲族村、大罗村、南城村、泗坑畲族村、村头村)。

37500

 

  附件2

  调整后地类调节系数表

地类名称

调节系数

备注

耕地(永久基本农田)

1.0

耕地(含沟渠/田坎/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

除耕地以外的农用地

0.4

除沟渠/田坎/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以外的农用地0.4

建设用地

1.0

 

未利用地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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