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化县乡镇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规〔202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宁化县乡镇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化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化县乡镇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

  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3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发〔2021〕1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闽政文〔2022〕3号)等文件精神,着力解决乡镇安全生产行政监管执法力量薄弱、执法监管工作“宽软松”及外界非技术性干扰等问题,健全安全生产执法监管体系末梢,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乡镇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改革的总体部署,围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下放基层,创新基层执法管理,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破解其中的难点、痛点问题,推进乡镇之间连片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县乡两级联动执法体制机制,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找主体、创模式,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生产治理效能、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效率。

  二、工作原则

  (一)确立“连片联合”原则。根据我县基层乡镇实际,采取连片联合、交叉执法的紧密合作模式,健全县乡两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二)遵循“依法依规”原则。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行使好下放2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执法职责。

  (三)坚持“三项制度”原则。按照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改革创新和统筹协调的基本原则,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

  三、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考试应考尽考,保持执法队伍稳定。乡镇综合执法机构至少配备两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从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明确参加连片联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人员。保障基本执法装备,配备基本办公设备,统筹安排必要办公场所。将承接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项纳入本级政府的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制定监督检查年度计划,协调县应急局明确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对象、频次等执法内容,建立长效联合执法机制。

  (二)县应急局: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具体制度,根据乡镇承接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项开展业务指导,编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册,将连片联合执法检查纳入年度检查计划,定期组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培训,在执法装备建设方面给予乡镇对应的支持和指导。做好挂片中队建设,明确中队负责人,安排中队集中办公场所,做好制度上墙等工作。

  (三)县委编办:对乡镇和县应急局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职能进行调整,确定法制审核部门、机构,调整乡镇和县应急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设置及人员配置,会同县应急局、司法局、各乡镇研究制定赋予乡镇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项,满足执法改革需要。对乡镇赋权承接和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并定期组织评估。

  (四)县司法局:牵头组织乡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配合县委编办梳理审核乡镇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项赋权清单,指导制定符合乡镇执法工作实际的配套制度,规范执法工作流程、标准和文书,加强乡镇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乡镇依法行政能力。配合做好挂片中队执法名录的公示工作。

  (五)县人社局:会同县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乡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办法。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提升公共专业知识水平,支持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续聘,晋升或转评专业技术职务。

  (六)县财政局:根据执法业务需要,加强乡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装备保障并纳入乡镇财政预算。

  四、片区划分

  根据地理位置、产业布局、企业类型等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将我县16个乡镇分为四个片区,其中:

  第一片区翠江镇、城郊镇、湖村镇、泉上镇;

  第二片区石壁镇、淮土镇、方田乡、济村乡;

  第三片区城南镇、安乐镇、曹坊镇、治平畲族乡;

  第四片区中沙乡、河龙乡、水茜镇、安远镇。

  五、执法机制

  (一)执法机构设置。每个片区成立一个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队,县应急局向每个中队派驻一名行政执法人员,片内乡镇各自派驻两名及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兼职,中队由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统筹指导管理。各中队按照片区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工作,同时具体负责指导对接片区乡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确保至少有2名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辖区内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二)监管执法处罚。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工作不能作为乡镇开展辖区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的替代。中队开展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中所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在2项下放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范围内的,以行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的名义行使;在2项之外或跨乡镇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移交县应急局处理。

  (三)监督检查计划。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队负责人要结合片区生产经营单位情况,组织制定片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企业数量、检查频次等内容,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和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强化治本攻坚,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水平。

  六、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8月底前):完成乡镇行政执法事项赋权,出台连片联合执法事项基础制度,编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册,完成乡镇及挂片中队软硬件建设。

  (二)推进阶段(10月底前):县应急局组织片区执法队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按计划开展连片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三)总结阶段(11月底前):对每个片区进行考核评价,总结工作经验,形成经验材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对工作的统一部署、统一领导、统一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县应急局协调解决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各单位也要明确具体的责任人,协调解决连片联合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将工作落实到岗到人,确保连片联合执法工作稳步推进。

  (二)加强指导培训。县安办要定期分析连片联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针对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异地交叉检查工作,推动乡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县应急局要针对各片区中队执法人员及时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案件办理流程业务等专项培训。

  (三)加强考核奖惩。县安办要定期通报各片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适当增加乡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全县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比例,并将各片区执法办案指标纳入年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2年。

  附件:宁化县乡镇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宁化县乡镇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吴茂生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祖禄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张发能  县政府办主任

  刘文胜  县委编办主任

  黎朝熙  县司法局局长

  王克延  县财政局局长

  邱华东  县人社局局长

  罗永琰  县应急局局长

  张清山  翠江镇镇长

  谢建国  城郊镇镇长

  李  华  湖村镇镇长

  何超文  泉上镇镇长

  廖重景  城南镇镇长

  杨晋勋  安乐镇镇长

  曾成木  曹坊镇镇长

  雷华萍  治平畲族乡乡长

  管钟良  济村乡乡长

  黄红梅  方田乡乡长

  吴荣煌  石壁镇镇长

  兰世能  淮土镇镇长

  陈先烜  中沙乡乡长

  范银英  水茜镇镇长

  张海源  河龙乡乡长

  曹海泉  安远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罗永琰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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