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化县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18〕8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化县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化县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实施方案

  为保护森林生态资源,加快现代林业建设,进一步调动林权所有者参与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工作的积极性,落实好我县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9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单位

  宁化县县属国有林场

  二、必要性、可行性

  宁化县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总面积37.75万亩。因实行限伐政策,致使林权所有者的“处置权、收益权”受到影响。为了实现“生态资源得保护、林农利益得维护”的双赢目标,我县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的经营管理改革,通过赎买等方式破解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采伐利用与生态保护的矛盾,加快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并为我省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提供有益的探索。通过一定面积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保护项目实施,可减少水土流失、防止河道淤积,美化环境、保护生态,为多种野生动物提供相对适应的栖息环境,有利于维护生物多样性。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整体调控、分步实施。

  (二)坚持自愿公开。遵循自愿原则,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坚持重点优先。区位优先,优先赎买城区一重山、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旅游景点、翠江两岸、水库周边林木资源;权属优先,即个人造林、合作投资造林等非集体权属林木优先赎买,集体权属次之,确保林区稳定;起源优先,即起源为人工林优先;树种优先,优势树种为杉木、马尾松的优先赎买,赎买后改造为针阔混交林,整体提升区域生态功能。

  四、赎买主体、对象、规模、方式及资金管理

  (一)赎买主体。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由县政府委托县林业局、县属国有林场负责实施。

  (二)赎买对象。宁化县行政区域内的重点生态区位内商品林。非集体(含个人、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公司等)所属的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出让,经林权权利人申请后,方可进行林木资产评估与转让程序。村集体所属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出让,须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并经集体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字(盖章)同意后,方可进行林木资产评估与转让程序。

  (三)赎买区位。依据“四优先”的原则,首期重点生态区位赎买以城区一重山、寨头里水库饮用水源地、隆陂水库饮用水源地为中心,向西溪各支流周边辐射。

  (四)赎买规模。首期计划试点赎买0.38万亩。为了方便经营管理,拟赎买的连片面积原则上不小于1000亩。

  (五)赎买方式。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一次性买断,林地使用权则采取支付林地使用费的方式。

  (六)赎买资金。启动资金主要来自上级项目资金补助、植被恢复费返还及县财政赎买专项资金。后续赎买所需资金和管护费用从森林资源补偿费和省、市支持赎买资金中列支。

  五、赎买程序

  (一)宣传发动。确实加强对赎买工作的目的、意义、做法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明确赎买后林木产权归国家所有,逐步调整为生态公益林,并加强日常管护。赎买可减少林权所有者因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不能采伐而造成的损失,是保护林权所有者利益、增加林权所有者收入的好办法。

  (二)报名登记。凡有意折价入股或转让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的林权权利人,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林权证》到县属国有林场报名登记。

  (三)价格确定。通过委托双方认可的森林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赎买价格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同时由县属国有林场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办公室,对拟受让森林资源《林权证》载明的林地类型、坐落位置、四至界址、面积、林种、树种、树龄、蓄积等因子进行实地勘踏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县属国有林场根据评估报告和调查报告,提出赎买价格初步意见,报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领导小组审定。赎买过程中因资产评估等发生的费用,由申请赎买的林权权利人承担。

  (四)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赎买合同签订后,经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领导小组审批,林权证登记事项变更及林地移交后,预付70%,其余30%待正式接管后支付。

  (五)办理林权变更登记手续。赎买合同签订后,双方共同向县级产权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林木权属变更登记。

  (六)赎买后的经营管理。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后,产权归宁化县县属国有林场所有,由县属国有林场统一经营管理,同时与林地所有者签订林地租赁合同。

  六、进度安排

  赎买工作于2018年实施。2018年7月制定赎买方案和宣传发动,8至9月调查摸底,10至11月评估定价,12月签订协议和过户产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林业局成立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属国有林场,负责做好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日常工作。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后,县属国有林场对其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做好山场交接,合同签订,权属接管以及赎买后林木的直接经营管理等相关工作,做好日常巡山管护,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工作,严历打击盗伐林木、侵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活动。

  (二)强化政策保障。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实施必须要有坚强的政策保障。一是将赎买工作列入到县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保证赎买资金持续投入,努力争取政策支持;二是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做到组织到位、技术到位、任务到位、服务到位;三是加强宣传力度,使公众切实了解赎买工作的重要意义、赎买流程、赎买后林木等资源的经营管护等,确保工作持续推进。

  (三)严肃责任追究。集体所有的林木未按本办法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欺骗等非法手段违规出让的,其出让行为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资产评估机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按照《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处罚;县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过程中,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明知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而高价赎买的,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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