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宁化县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
宁政文〔2017〕1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历史建筑和特色建筑的保护,传承传统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促进传统建筑艺术的传承和延续,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文化厅关于抓紧公布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闽建规函〔201640号),经研究,确定安乐镇吴氏得六公祠等54处建筑为宁化县第一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历史文化保护相关规定,各司其职,加强对我县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宣传,积极研究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措施,共同做好我县历史文化保护工作。

附件:宁化县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宁化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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