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使用泔水饲喂生猪的通告
宁政文〔2018〕193号

  非洲猪瘟是一种急性、发热传染性很高的滤过性病毒所引起的猪病,其特征是发病过程短,死亡率高达100%,一旦传染,会给生猪养殖业主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为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2018年9月13日,发布第64号公告规定:已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的省份及其周边省份的养殖场(户),不得使用泔水饲喂生猪。     浙江省属疫区省份,我省是浙江省临近省,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告规定,我省严禁使用泔水饲喂生猪。泔水是指饭店、宾馆、餐厅、食堂等产生的餐厨垃圾。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不会传染人,但如果利用泔水饲喂生猪,其病毒会通过泔水传染给生猪。若生猪养殖业主因饲喂泔水造成非洲猪瘟疫情传播蔓延,将依法严肃追究养殖业主相关法律责任。请广大生猪养殖业主按照通告规定,禁止使用泔水饲喂生猪。

  宁化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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