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永久稻烟田建设促进稻烟协同发展的通知
宁政办〔2021〕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烟草专卖局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永久烟田建设工作的通知》(闽烟〔2019〕16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永久稻烟田建设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21〕1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永久稻烟田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永久稻烟田建设

  水稻是我县最主要的粮食作物之一,事关粮食安全;烟叶则是重要的支柱经济作物之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财税收入的重要来源。为优化全县农业生产布局,推进烟叶与水稻产业融合发展,我县以“稻烟水旱轮作”耕作模式为基础,以种植“水稻-烟叶”农田为根本支撑,围绕“以烟稳粮、以烟固粮、以烟促粮”的工作思路,开展永久稻烟田建设提升稻烟田地力、提高稻烟品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稻烟协同发展,全力保障重要农产品的生产力和有效供给。

  (一)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永久稻烟田建设要与水稻生产功能区建设统筹对接,实现共同规划、共同建设。

  2.联合保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协调配合,共同出台政策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共同建立永久稻烟田联合保护机制。

  3.聚集资源。对列为永久保护、条件好的稻烟轮作田进行跟踪管理、重点保护、定向投入、综合配套,推动实现优质资源聚集。

  (二)建设内容

  全县规划建立永久稻烟田面积16.84万亩,其中:城郊镇12900亩、湖村镇15750亩、泉上镇24550亩、城南镇6500亩、安乐镇8600亩、曹坊镇11800亩、治平畲族乡3650亩、济村乡9600亩、方田乡3650亩、石壁镇25900亩、淮土镇10100亩、中沙乡6500亩、水茜镇12950亩、河龙乡3650亩、安远镇12300亩。

  1.综合保护。各乡(镇)要将烟叶产业规划与土地利用、农业发展等相关规划相融合,实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保护,要将烟田保护融入水稻生产功能区管护中,切实把稻烟田资源管护起来。

  2.发布公告。各乡(镇)要明确永久稻烟田的面积和范围,强化永久稻烟田区域内烟草及后茬作物种植布局的约束和引导,防止永久稻烟田“非稻化”“非烟化”。在乡镇、村要发布告示、立牌,标注永久稻烟田,明确保护事项,完善“稻烟水旱轮作”制度,确保保护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3.田块划定。县农业农村局要在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的基础上,与烟草部门对接,把16.84万亩永久稻烟田列入水稻功能区保护区域,确保重叠比例达90%以上,力争达100%。要严格按照划定标准,深入田间地头调查研究,把永久稻烟田面积划定任务落实到田块。

  4.建档立卡。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要在保证数据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开放永久稻烟田区的电子地图和数据库接口,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在水稻功能区划定的基础上,在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上标出永久稻烟田红线,并积极向烟草部门提供永久基本农田、水稻生产功能区、农田建设现状、地理坐标信息、权属信息等方面资料,协助烟草部门建立永久稻烟田档案。

  5.土地流转。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工作机制和县、乡两级土地信托服务网络,由村委会统一集中各村小组土地至合作社建档,持续开展稻烟田土地长期稳定流转,与烟农签订3-5年长期土地租赁合同,不断创新土地流转机制,确保稻烟田长期稳定。

  6.完善设施。县农业农村局要在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中,提高永久稻烟田区的土地整理项目落地率,逐步完善永久稻烟田设施配套水平。要积极开展“适宜机械化作业”农田改造试点,在永久稻烟田区实施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等措施,改善土壤结构,提升耕作和机械化水平。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配套激励机制。配套建立永久稻烟田区域性保护、集中性土地流转等激励机制,对永久稻烟田建设指标落实到位的,在烟叶税收入分配比例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

  (二)导向性计划倾斜。围绕稳定核心烟区,提升烟叶种植集中度,积极推进“万担乡、千亩村”建设的工作思路,将烟叶种植收购计划指标、生产资源(新建烤房、机械、育苗中棚)建设计划向永久稻烟田保护落实到位的乡镇倾斜。

  (三)资源化综合利用。加强生态环保建设,积极推进烟草部门开展的土壤改良、施用有机肥、地膜和烟秆回收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要在烟草部门制定的土壤改良、有机肥施用配方上给予技术指导,逐步实现地膜、不适用烟叶、烟秆等资源的无害化处理或综合利用,并积极争取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和综合补贴。

  (四)专业化机械服务。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大对烟草专用机械购置补贴力度。对烟农申请购置已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烟草专用机械(含生物质燃烧机、金属散热器等)优先办理。积极对接烟草专用机械购置需求,力争将本地企业生产和适合我县地形、土壤条件的烟草生产机械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范围。县烟草部门要积极引导机械专业化服务,提升县域内机械化水平。

  (五)一体化稻烟生产。县农业农村、烟草部门要推行“稻烟水旱轮作”模式,推动烟稻绿色高效发展,充分发挥烟叶与水稻扶持政策的协同效应,共同建立稳定的稻烟一体化双优生产基地;要选择合适的优质水稻品种,实现稻烟协调发展、共同受益,打造产业综合体;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保证烟稻产品质量安全。

  三、强化保障措施落实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永久稻烟田保护工作,由县政府牵头协调,县农业农村、烟草等部门根据职责开展优质烟叶生产资源保护工作,逐级建立工作负责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运行机制,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县直单位和乡镇要充分认识永久稻烟田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学习和宣传动员,营造有利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推动保护工作顺利开展,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烟叶生产保护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

  (三)强化部门协作。由县财政局牵头,负责有关项目和资金统筹;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烟草等部门要切实加强沟通协作,开展土地集中流转、永久稻烟田动态监测等工作,共享信息资源,共同实施保护。

  (四)强化依法保护。永久稻烟田是在永久基本农田和水稻生产功能区范围内划定的,同样受到国家政策法规保护。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要严格落实永久稻烟田保护工作,要将永久稻烟田保护纳入乡规民约,确保永久稻烟田面积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

  (五)强化风险保障。进一步完善烟草与气象等部门的联合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高效开展冰雹、洪涝等灾害联防联控。提升灾害保险水平,联合推进烟叶种植和粮食生产完全成本保险。

  (六)强化工作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县民众对永久稻烟田保护工作的认识。要健全完善粮食、烟叶种植计划安排,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着力解决产业协调发展、土地流转、设施设备配套等重点问题,保障全县粮食安全、提高烟叶生产效率,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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