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6100-0100-2016-4489
- 备注/文号:河党政办〔2016〕8号
- 发布机构:宁化县河龙乡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7-0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为认真贯彻《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县政务公开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宁政办〔2016〕68号)文件精神,经乡政府同意,现将《河龙乡2016年全乡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河龙乡党政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
河龙乡2016年度全乡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政府工作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实行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经依法审定准入的清单要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乡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牵头单位:乡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三)推动政务服务公开
1.推进“互联网+政务”。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牵头单位:乡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2.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定完善具体办法,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指南。(牵头单位:乡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
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牵头单位:乡企业站、项目办,责任单位: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二)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牵头单位:乡企业站、项目办,责任单位: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三)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1.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牵头单位:乡财政所、项目办,责任单位: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2.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牵头单位:乡财政所,责任单位: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四)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1.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牵头单位:乡财政所,责任单位: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2.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牵头单位:乡财政所,责任单位: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3.及时公开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等信息。(牵头单位:乡财政所,责任单位: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一)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贫困地区要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牵头单位:乡扶贫办,责任单位: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二)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1.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临时救助对象的人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牵头单位:乡民政办,责任单位: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2.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省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牵头单位:乡民政办,责任单位: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三)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进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公开,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牵头单位:乡劳保所,责任单位: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四)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1.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牵头单位:乡村建站,责任单位: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2.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牵头单位:乡村建站,责任单位: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3.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牵头单位:乡村建站,责任单位: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4.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牵头单位:乡村建站,责任单位: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1.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牵头单位:乡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村、乡直各部门。)
2.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牵头单位:乡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村、乡直各部门。)
3.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牵头单位:乡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村、乡直各部门。)
(二)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1.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特别是县委、县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要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牵头单位:乡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村、乡直各部门。)
2.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牵头单位:乡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村、乡直各部门。)
3.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牵头单位:乡经管站,责任单位:各村、乡直各部门。)
(三)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1.推进乡、村两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牵头单位:乡财政所,责任单位:各村,乡直各部门。)
2.推进县、乡级部门和单位重点公开民生支出情况。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牵头单位:乡财政所,责任单位:各村,乡直各部门。)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1.及时发布重要政策的解读。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牵头单位:乡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村、乡直各部门。)
2.各村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动参与政策解读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各村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的方式带头宣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牵头单位:乡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村、乡直各部门。)
3.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牵头单位:乡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村、乡直各部门。)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1.组织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牵头单位:中沙派出所、乡综治办,责任单位:各村、乡直各部门。)
2.认真研判处置所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牵头单位:乡综治办,责任单位:各村、乡直各部门。)
3.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牵头单位:乡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村、乡直各部门。)
(三)更好发挥媒体作用
1.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牵头单位:乡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村、乡直各部门。)
2.及时报道政策解读。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相关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会解读工作。(牵头单位:乡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村、乡直各部门。)
3.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牵头单位:乡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村、乡直各部门。)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1.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牵头单位:乡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村、乡直各部门。)
2.积极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牵头单位:乡党政办、司法所,责任单位:各村、乡直各部门。)
3.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牵头单位:乡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村、乡直各部门。)
4.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牵头单位:乡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村、乡直各部门。)
(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1.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完善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牵头单位:乡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村、乡直各部门。)
2.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活动。(牵头单位:乡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村、乡直各部门。)
3.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2016年起全省推广实施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档案馆、图书馆工作,各级各部门按照规范化要求做好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开展信息查阅服务。制定公共查阅场所管理办法。(牵头单位:乡档案室,责任单位:各村、乡直各部门。)
(三)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
1.轮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围绕3年内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牵头单位:乡党政办、劳保所,责任单位:各村、乡直各部门。)
2.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乡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村、乡直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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