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龙乡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宁化县河龙乡人民政府 时间:2021-01-18 16:38
   引言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河龙乡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河龙乡人民政府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电子版在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fjnh.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河龙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6721051,电子邮箱:hlx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乡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其中安全生产方面信息公开4机构职能方面信息公开7农业农村方面信息公开4,应急与灾害救援方面信息公开4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方面信息公开3,历年累计共269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本年度我乡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乡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具体工作由乡党政办公室负责。党政办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整体规划,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健全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

  4.平台建设情况。我乡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与乡政府大院内公开栏和各村公开栏相结合的方式对全乡政务进行公开。根据我乡实际,加强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编制了2020年河龙乡人民政府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汇编,对财政预决算、扶贫、公共法律服务、公共文化服务、救灾、就业等14个领域进行详细划分。突出服务,把握重点,断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5.推动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突发事件预案及疫情防控期间预案,公开河龙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的通知》《河龙乡关于清明期间防控疫情文明祭扫的通告》《河龙乡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信息,回应民生关切。二是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在公务车使用管理“六定五包”责任制落实等工作推进、《突破“难、硬、重、新”工作行动实施方案》等政策出台时,认真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不断提高社会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度。三是推进决策部署执行公开。制定与印发《2020年河龙乡区域性治安稳定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河龙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20—2022年)》《河龙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等决定,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强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布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公开《关于同意宁化县河龙乡高阳村、沙坪村、永建村养老服务中心成立的审查意见》《关于确认楼家村至沙坪村路段违章搭建旧木料加工厂土地权属的报告》《河龙乡人民政府关于我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检查验收的报告》等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正面回应疑虑。五是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按照规定做好我乡财政预决算工作,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通过财政预决算专栏集中公开《2020年度河龙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说明》,方便公众查阅 

  6.提供监督保障情况。我乡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对内容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设立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等方式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党政办提出具体意见,经编辑、审查后,报信息公开负责领导审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0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0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地推进,但离上级的要求、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自查中发现还存着一些问题:一是随着政务公开试点领域工作的逐步开展,乡镇主动公开范围需要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程度还不够,现有的各栏目信息公开状态尚不平衡。二是公开的渠道和互动的形式仍比较单一,公开信息主要依靠政府门户网站和乡镇公示栏,运用新媒体传播手段及时向公众推送政府信息方面需加强。三是政务公开能力有待提升。对政务公开有关政策和规定的学习理解不彻底,在信息公开上存在部分信息分类不清晰的情况,对于涉及财务资金、社会稳定等的信息公开尺度把握能力不足。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乡将按照上级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需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增强政务公开意识,通过多举措促进各站所(办)重视与配合政务公开工作,做好信息的准确制作与及时公开,树立好“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意识。二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召开信息公开业务提升学习会,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深化公开,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强运用新媒体传播手段,通过短视频、电视、广播等各种形式,强化内宣外宣的力度、广度与深度,灵活运用多种渠道,进一步加大民生信息的公开力度、扩展公开范围,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乡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河龙乡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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