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城郊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城郊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宁化县翠江镇红色巷118号;邮编:365400;联系电话:0598-682457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社会和群众关注关切问题,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同时,2020年我镇整理和完善了2016年至2019年政务公开信息目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我镇在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8条,历年累计46条(2019年起)。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20年度我镇主动公开的18条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5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4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条,其他信息类4条。
3.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是推进重要决策公开。我镇主动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二是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积极做好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相关公开工作。我镇以县政务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和政府院内政务公开宣传栏为载体,定期更新信息,公开群众所感兴趣的,以便群众及时了解。三是多元化强化信息公开。我镇利用LED显示屏、各村(居)信息公开栏、广播等载体,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安全生产、惠农类政策信息、森林防火等信息进行公开,明确责任,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我镇开通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建成了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了“一趟不用跑”或“最多跑一趟”,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五是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做好就业、养老、医疗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我镇以县政务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和政府院内政务公开宣传栏为载体,严格按照上级对公开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的要求,及时便捷,分门别类的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六是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我镇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公开年度财政预算情况和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强化权责清单管理应与用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镇2020年暂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加强队伍建设,有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审核、监督等具体工作,全面梳理各类信息,规范化、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公开发布,建立健全工作机构,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部署落实”的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我镇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同时充分利用镇村居公开栏、LED显示屏和微信、短信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根据我镇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和引导、反馈、应对机制,切实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对老百姓关注的事项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及时整改和回复网民留言咨询信息。2020年我镇受理了“12345”平台、民意直通车诉求件共149件,已办结149件,办结率100%,所有诉求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五)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
我镇严格落实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及时按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要求,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做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公开尽公开。
(六)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
我镇每季度认真梳理公开目录,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工作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同时对内容进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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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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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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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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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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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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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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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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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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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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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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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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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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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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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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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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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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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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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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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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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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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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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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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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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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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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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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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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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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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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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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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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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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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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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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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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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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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更新不够充分。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培训,广泛宣传,通过多种形式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学习,提高业务人员专业水平,打造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公开人才队伍。二是完善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与渠道,加大了解和掌握惠民、利民等信息动态。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镇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城郊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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