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乡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28 10:32 | 来源:宁化县政府

宁化县城郊乡人民政府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城郊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共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城郊乡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宁化县翠江镇红色巷118号;邮编:365400;联系电话:0598-6824571)。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内容概述

2014年,我乡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办、国办有关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从全局出发,着眼长效,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着力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在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2014年我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历年累计182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信息、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兼顾其他便民渠道进行政务信息的发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历年,我乡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与人民群众和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个别单位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公开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到位,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落实责任,强化督办。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形式多样,保障有力。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上,做到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在进一步提升交通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途径,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3、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城郊乡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城郊乡人民政府

2015年1月9日

 

 

城郊乡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4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7

18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7

18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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