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国土资源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4-12-09 11:27

宁国土资综〔2014〕125号


宁化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宁信息公开办〔2014〕7号)文件要求,围绕2014年宁化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我局认真研究,进一步明确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职责任务,落实措施和任务分解,积极抓好各项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推进和落实,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贯彻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截止2014年12月5日,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45条,涉及我县国土资源动态、要闻、最新文件、国土常识、案件公开、土地交易、防灾和行政收费等方面内容,为公众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服务信息;在信息公开的同时,加强信息公开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措施、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整体方案;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和调查处理,及时回应,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遇到重大事件、重要舆情,第一时间向县网管办和领导报告,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增进公众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2014年我局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重点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等,包括土地登记发证、土地出让和采矿权出让等审批信息,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今年已公开12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2014年,我局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在公开栏做好财政性资金公开工作,包括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及财政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并公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和基层所《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公开情况》和《2013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进一步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性资金公开透明运行。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内容,将有关征地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等三大类项目的情况进行规范公开:一是做好征地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推进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细化矿业权审批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二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三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深化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信息公开工作。

五、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我局坚持公开透明作为政府监管工作的基本制度,切实加强监管信息公开,主要是继续做好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打击非法采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等信息公开,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

六、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计划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在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载体、制定配套措施、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主动公开信息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如:有时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为此,我局继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主动改进公开时间,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时间,落实责任,及时公开,并且对网站建设进行优化、完善和调整,努力高效的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任务。

宁化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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