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国土资源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1-22 08:12

宁化县国土资源局文件

宁国土资综[2013]7号


宁化县国土资源局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化县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我局结合本局实际工作编制了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化县政府门户网站”“(www.fjnh.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宁化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化县南大街81号,邮编:365400,电话:6821366,电子邮箱:LHQ87399@163.com)。

一、概述

2012年我局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宁化县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坚持面向社会,便民利民提供服务。

(一)加强领导,组建工作机构,强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认真抓好《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方便于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涉及机构职能、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等信息,方便群众在网上查询各项业务办理的程序、步骤、所需材料等。

(三)加强学习,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业务知识。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并组织开展讨论,充分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政策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保质保量,主动公开。截至2012年12月31日,我局已通过宁化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2012年度信息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类17条,历年累计4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重大建设项目、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1、主要以宁化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公共查阅点。县档案馆为全县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我局已公开信息材料向县档案馆报送。3、此外,在一楼办公大厅墙面设置公示栏,有关信息在公示栏中有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度我局没有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行为。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宣传力度还不够大。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我局规划和国有土地“招拍挂”等相关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条例》确定的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并更新公开的信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开展。二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扩大县政府门户网站国土资源局版块的宣传,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本报告主动公开的信息数指在县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网址:www. Fjnh. gov. cn)发布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无

(三)宁化县国土资源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

宁化县国土资源局

二0一三年元月二十二日

附件:宁化县国土资源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总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7

4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7

4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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