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7:56 | 来源:宁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宁化县人民政府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fjnh.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化县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化县长征大道31号(宁化县城市规划建设展览馆)18-21层,电话:0598-6823260,邮编:(3654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及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依托宁化县政府门户网,及时主动公开发布单位信息,并做到及时更新,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使该项工作在规范要求下公开透明的运行。全年在政府门户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6条(其中安全生产9条,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单位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条,办结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积极主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不断强化政务信息管理,持续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回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职责,明确分管领导,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编辑、送审工作。信息发布必须经相关股室责任人及局领导审核签名后,交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才可网上发布,确保信息公开符合保密制度要求,涉密或不应公开信息不被公开。及时将政务信息通过网站等载体发布,合理安排专人负责、专人审核,做到信息发布的真实性、有效性,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便民性和合法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结合我县房屋安全生产、建筑安全、住房保障等工作实际,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成门户网站的内容维护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明确由1名局领导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各科站负责人作为具体责任人,对本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抓好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措施真正落实到岗到人到位。

  2.完善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积极推进政府网站建设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逐步印发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发布管理、保密审查、新闻发布、舆情应急处置等相关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作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有待提高,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还需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充实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检査监督力度。继续组织专人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三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政府公共职能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决策领域信息公开步伐,逐步公开有利于社会与公众参与和监督的相关信息,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通知取件数

通知收取金额(元)

实际收取金额(元)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0

0

0

  

  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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