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宁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间:2022-01-20 20:45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宁化县人民政府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fjnh.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化县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化县长征大道31号(宁化县城市规划建设展览馆)18-21层,电话:0598-6823260,邮编:(3654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及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依托宁化县政府门户网,及时主动公开发布单位信息,并做到及时更新,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使该项工作在规范要求下公开透明的运行。全年在政府门户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9条(其中安全生产10条,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9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单位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条,办结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积极主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不断强化政务信息管理,持续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回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职责,明确分管领导,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编辑、送审工作。信息发布必须经相关股室责任人及局领导审核签名后,交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才可网上发布,确保信息公开符合保密制度要求,涉密或不应公开信息不被公开。及时将政务信息通过网站等载体发布,合理安排专人负责、专人审核,做到信息发布的真实性、有效性,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便民性和合法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结合我县房屋安全生产、建筑安全、住房保障等工作实际,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成门户网站的内容维护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加强对政府公开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业务能力,严格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建立起监督制度等工作机制专门组织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项进行了自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并主动接受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监察机关和群众的监督。根据单位的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小组成员,明确个人责任、分工合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落实和人员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作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按照工作部署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上报质量不高,还存在站位不高,把脉不准,未能全面准确体现领导决策的过程和成果;栏目更新有时不及时,信息公开不够全面、深度和广度不够,公众想了解的信息得不到全面的了解。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宣传培训力度,严格把控好公开内容的收集与审核,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实效,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此件主动公开)                                                                                     2022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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