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宁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间:2021-01-19 10:11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宁化县人民政府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fjnh.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化县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化县朝阳安置小区1幢,电话:0598-6823260,邮编:3654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文件精神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全面推动住建管理工作制度化、法制化、公开化和透明化,保障了社会公众对住建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了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我局依托宁化县政府门户网,及时主动公开发布单位信息,并做到及时更新,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使该项工作在规范要求下公开透明的运行。全年在政府门户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2条(其中安全生产6条,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16条)。

(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2020年,我局依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专栏,建立并逐步完善对农村危房改造、市政服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等四个领域的信息公布。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面梳理我局公开事项,编制并公布了四个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针对民生关注的保障性住房,第一时间公开了《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工作方案》,使广大群众及时、便利地了解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各项事宜,有效地保障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工作顺利开展,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三)依申请公开。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文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明确工作责任,我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二是注重信息时效,由局属各单位、股室立足于自身职责,及时地提供职责范围内的应公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三是严格把控公布程序,遵循“三审三校”的制度,经由领导审核后,由局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公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实处。

(五)平台建设。我局积极关注社会焦点,立足于我局职能,针对今年社会关注的住房安全热点,对《宁化县城乡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进行了政策解读。

(六)监督保障。我局持续加强局属各单位、股室政务公开信息的指导、报送和管理,确保政务公开真实、有效、安全,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28

7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41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567

0

行政强制

0

5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整改问题

1.信息公开范围窄。存在公布的信息是群众知道的,未能敏锐地捕捉到群众的热点、焦点。

2.公开意识参差不齐。各股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整改措施

1. 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强对信息联络人与业务股室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范围聚集在群众的热点方面,同时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全面。

2. 加强公开意识培训。加强对信息报送人员以及各股室工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形式的交流,开阔工作人员的视野,强化公开信息内容的升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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