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宁化县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本《指南》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宁化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宁化县信访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 公开范围
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 机构职能;
● 政策解读;
● 法律法规;
● 权力清单;
● 部门预算、决算;
● 工作动态: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
● 规划动态;
●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宁化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网址为http://www.fjnh.gov.cn)
(二)公开形式
通过宁化县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查阅地点:县档案馆(宁化县翠江镇中山路1号),联系电话:0598-6822531
县图书馆(宁化县翠江镇中山路34号),联系电话:0598-5091299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入宁化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县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获得政府公开信息;也可以从简报、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五)编排体系
宁化县人民政府信访局信息编排体系主要包含索引号、信息名称、发布机构、成文日期、文号等内容。
说明:
1.索引号: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唯一识别代码,由信息生成机构代码、信息类别、信息生成年度、年度信息流水号组成。
2.信息名称:政府信息的标题。
3.发布机构:政府信息发布主体。
4.生成日期:政府信息生成或变更的时间。
5.文号:政府信息的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份和文件顺序号三个部分组成。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宁化县信访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宁化县信访局
咨询电话:0598--6853219
传真号码:0598--6853219
电子邮箱:nhxfj6823462@163.com
通信地址:宁化县翠江镇中山路一号
邮政编码:3654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6月1日至9月30日夏令工作时间8:00-12:00,15: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二)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持身份证明前往受理机构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宁化县信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邮寄提交
申请人可从宁化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收件人请填写“宁化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在线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提交《申请表》,受理机构将向申请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确认电子邮件,以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三)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具体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见宁化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流程图。
(四)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宁化县信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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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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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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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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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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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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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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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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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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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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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他组织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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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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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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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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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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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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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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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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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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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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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信息涉及单位 |
(选择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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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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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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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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