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0 16:49 | 来源: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宁化县县人民政府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止,并通过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nh.gov.cn/)进行公开发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化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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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紧密结合卫生健康工作特点,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及时、规范与安全。现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综述。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以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人发布管理,共同推进的政务公开的领导机制。主动公布了医疗卫生、机构职能、安全生产及相关业务工作等信息,坚持“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卫生健康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卫生计生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我局2019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19条,历年累计公开信息423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财政资金(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医疗卫生(健康扶贫培训会特殊药品管理执业许可证换证预防接种等)、安全生产(综治平安创建工作检查高考中考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方案、“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等)及其他相关应主动公开信息(卫生健康宣传“关爱女孩 育才助学”奖励金申报等)。 

3.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建立了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和回应机制,专人负责,及时了解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做好卫计网络工作,加强互动,定期汇报,及时发布事实真相、相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准确权威信息。2019年共回复“三明12345政务平台48条、“民意直通车”6条、县信访局批转信访件7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申请的情况:县卫生健康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申请。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全年无申请的办理情况。 

  3.全年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管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下发了《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  

(五)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坚持将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至“宁化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卫健局各子栏目分门别类、准确、规范地发布主动公开各类卫生健康相关信息,并于每季度末将电子版和纸质版送交档案馆,方便群众查阅。今年以来,我局在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9条。二是多渠道抓好信息发布。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县政府办要求,我局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电视专栏、县总医院官方网站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开事项及动态信息,同时通过会议通报、公文发布、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开,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促进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六)监督保障。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并对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三是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七)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

1.我局严格按《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执行信息公开,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卫计新风电视专栏、县总医院官方网站、《聚焦医改》专题栏目、院内公示栏及时向社会公布院务公开事项及动态信息。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医疗服务收费、药品价格、医患协议、手术麻醉、特殊检查治疗和入院指导、住院访谈、出院随访等医患沟通制度。 

2.推进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时公开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收费信息、妇幼健康信息、疾病防控、应急救助及健康扶贫、免疫规划、卫生监督信息等。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主动公开了我局的主要职责、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决算收支总体情况、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其他预算需公开事项等方面的预算内容。 

4.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一是加强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对疾病预防、疾病应急救助、国家免疫规划、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情况信息公开;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妇女、孕产妇、老年人健康保健宣教,儿童早期教育、儿童营养保健等健康科普;进一步做好精准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等健康扶贫政策的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公开传染性和慢性非传染病性疾病防控、免疫规划等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积极运用宣传栏、LED电子屏、网站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报道。 

5.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突发事件舆情回应。积极稳妥做好医疗保障、卫生、疫情、健康、公共服务事项等涉及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依法依规明确回应主体,落实责任,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 

6.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认真做好医疗卫生领域补短板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的公开和解读,主动回应公众对医疗卫生领域补短板工作的关切。 

7.开通网上办事大厅,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录入网上办事大厅,进一步加快了实体政务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提升了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建成了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我局37个审批事项均已入驻网上办事大厅,其中28个事项为 “一趟不用跑”,占比75.68%;9个事项为“最多跑一趟”,占比24.32%;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8.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认真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37个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事项均已制作标准化指南和审查细则,方便办事群众查询。 

  9.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的办事难点问题,加快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加强政务信息联通共用,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性。 

   10.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及时处理12345便民投诉咨询平台问题,及时认真地回复群众诉求,回复率达100% 

  11.深化“放管服”改革。完成全年的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注册改革工作,同时,积极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年我局共精简申请材料12项,缩短审批事项的承诺时限共计573个工作日。按照统一部署,全面梳理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事项的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的一律取消。 

12.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利用微信、微博、卫计新风电视专栏、LED走字屏等新媒体,不定时的发布卫计领域政策、医疗卫生信息、突发事件、疫情等信息,并做好解读回应。 

1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公开,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除涉密事项外,及时在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目前行政许可(10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处罚(143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监督检查(62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公共服务事项(9项)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9

40

12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9

8

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9

1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存在局限性。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应进一步贴近社会需求,更好地服务于民众和社会。二是公开形式载体较单一。对农村、边远地区等不同群体获知卫生计生信息需求的形式载体,研究不够、办法不多。三是网站信息发布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是思想上不够重视。个别单位、股室对社会公开工作认识不够,供稿不积极、不及时。

  (二)具体改进措施:一是扩大公开范围,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予以公开,扎实做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医疗卫生等息息相关信息的公开。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认真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动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三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切实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为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信息服务。四是完善网站信息,丰富网站内容,提高网站信息的可读性,让群众能够从多方面了解到卫生健康的相关政策五是加强督促跟踪。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大家做好信息公开的意识,对有关单位、股室需要公开的事项,抓好督促,做好跟踪落实,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宁化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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