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09 15:31 | 来源: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事项的通知》(明政办网传201832号)及《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宁政办201853号)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201811日至2018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发布于县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网址:http://www.fjnh.gov.cn/),如有疑问请与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大街222号翠源大厦,邮编:365400,联系电话\传真:0598-6823894,电子邮箱:nhwsj009@163.com) 

  一、概述   

  (一)2018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根据《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宁政办〔201853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卫生和计生事业重点领域信息工作,我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以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人发布管理,共同推进的政务公开的领导机制。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关于卫生和计生政策情况等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亮点和成效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业务开展,树立卫计部门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卫计工作的有关事项、数据和信息,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公开了《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等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上报、政府信息审核、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公布了医疗卫生、机构职能、安全生产及相关业务工作等信息,坚持“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卫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卫生计生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促进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三)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卫计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精神,我局严格按《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执行信息公开,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卫计新风电视专栏、县总医院官方网站、《聚焦医改》专题栏目、院内公示栏及时向社会公布院务公开事项及动态信息。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医疗服务收费、药品价格、医患协议、手术麻醉、特殊检查治疗和入院指导、住院访谈、出院随访等医患沟通制度。 

  2、推进政务工作政策执行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时公开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收费信息、妇幼健康信息、疾病防控、应急救助及健康扶贫、免疫规划、卫生监督信息等。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公开,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除涉密事项外,及时在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目前行政许可(10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处罚(143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监督检查(62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公共服务事项(9项)等。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按照公开要求,做好办理结果的公开。 

  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过程中,重视“双随机”一单两库的动态调整及公开,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 

  6、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主动公开了我局的主要职责、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决算收支总体情况、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三公” 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其他预算需公开事项等方面的预算内容。 

  7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一是加强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对疾病预防、疾病应急救助、国家免疫规划、交通事故、食物中毒、非洲猪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情况信息公开;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妇女、孕产妇、老年人健康保健宣教,儿童早期教育、儿童营养保健等健康科普;进一步做好精准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等健康扶贫政策的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公开传染性和慢性非传染病性疾病防控、免疫规划等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积极运用宣传栏、LED电子屏、网站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报道。 

  8、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认真做好医疗卫生领域补短板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的公开和解读,主动回应公众对医疗卫生领域补短板工作的关切。 

  9、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20185月,围绕“落实健康扶贫、致力脱贫攻坚”的主题,在宁化县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中向公众深入解读,主动就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积极推进政民互动。 

  10、落实政策解读制度。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涉及我局专业性强的政策进行通俗化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11、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微信公众号、义诊活动等向群众解读涉及我局的政策,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面。 

  12、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突发事件舆情回应。积极稳妥做好医疗保障、卫生、疫情、健康、公共服务事项等涉及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依法依规明确回应主体,落实责任,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 

  13、开通网上办事大厅,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录入网上办事大厅,进一步加快了实体政务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提升了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建成了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我局29个审批事项均已入驻网上办事大厅,其中5个事项为 “一趟不用跑”,24个事项为“最多跑一趟”,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14、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认真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29个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事项均已制作标准化指南和审查细则,方便办事群众查询。 

  15、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的办事难点问题,加快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加强政务信息联通共用,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性。 

  16、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及时处理12345便民投诉咨询平台问题,及时认真地回复群众诉求,回复率达100% 

  17、深化“放管服”改革。完成全年的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注册改革工作,同时,积极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年我局共精简申请材料12项,缩短审批事项的承诺时限共计389个工作日。按照统一部署,全面梳理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事项的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的一律取消。 

  18、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按照行政服务中心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及时公布。 

  19、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卫计新风电视专栏、LED走字屏等新媒体,不定时的发布卫计领域政策、医疗卫生信息、突发事件、疫情等信息,并做好解读回应。 

  20、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审核发布内容,提高信息质量,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 

  21、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充分利用“4.7”世界卫生日、“5.19”世界家庭医生日、“7.11”世界人口日、“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节日开展各种条例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2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并对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23、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宁政办〔201853号)要求逐项对照,抓好落实,制定下发了《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等 进一步细化分解,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定期更新政务公开信息栏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开透明。 

  (五)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县政府办要求,我局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卫计新风等电视专栏、县总医院官方网站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开事项及动态信息,同时通过会议通报、公文发布、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开,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促进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我局2018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47条,历年累计公开信息40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财政资金(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医疗卫生(卫生计生工作要点、改善医疗服务动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改政策宣传等)、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应急管理等)及其他相关应主动公开信息(健康宣教、开展业务进修培训等)。 

  (三)信息公开形式。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是:政府网站公开及宣传栏公开,占信息公开总数的100%,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政府信息100%通过网站公开。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以三明12345政务平台、宁化在线、宁化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为载体,认真做好卫生和计生相关政策发布和解读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集中、全面、及时进行公开发布、解读政策。总结经验,整改不足,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策发布和解读工作有序推进。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建立了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和回应机制,专人负责,及时了解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做好卫计网络工作,加强互动,定期汇报,及时发布事实真相、相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准确权威信息2018年共回复“三明12345政务平台”14条、“民意直通车”6条、县直部门批转信访件7件。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情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申请。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全年无申请的办理情况。 

  (三)全年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未收到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存在局限性。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应进一步贴近社会需求,更好地服务于民众和社会。二是公开形式载体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农村、边远地区等不同群体获知卫生计生信息需求的形式载体,研究不够、办法不多。三是网站信息发布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改进措施:一是扩大公开范围,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予以公开,扎实做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医疗卫生等息息相关信息的公开。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认真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动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三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切实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为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信息服务。四是完善网站信息,丰富网站内容,提高网站信息的可读性,让群众能够从多方面了解到卫生计生的相关政策,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见附件 

        

    

  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19 

    

    

  附件: 

  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8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7 

40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7 

40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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