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宁化县统计局 时间:2026-01-14 15:15
 

宁化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宁化县统计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本报告在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jnh.gov.cn)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宁化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化县翠江镇中山路1号,邮编:365400电话(传真):0598-6836292,邮箱:nhxtjj_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宁化县统计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各项部署。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明晰责任分工,立足部门职能与群众需求,持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朝着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纵深发展。

2025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其中:部门预决算类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统计月报8条、宁化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1条,行政执法统计报表1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6条。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标题简洁规范、格式正确无误、内容详实丰富、归类准确清晰,方便公众查阅的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1.向省、市统计局、县两办提供统计信息21条;

2.向县党政领导、各相关部门及时发放统计刊物500余册;

3.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0条;

4.接听电话咨询50余人次;

5.开展上街设摊现场服务2次;

6.主动向政府采购网公开计算机、打印机等采购事项;

7.没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无上年结转及本年结转下年公开信息。

(三)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1.认真部署,规范流程。召开信息公开布置会议,明确财政预决算由财务室负责、统计经济信息由综合核算负责;加强审核,注重保密及准确性,所有公开材料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公开。

2.提高公开内容的实用性。宁化县统计局根据公众及领导需求,及时调整《宁化统计年鉴》《宁化统计月报》《宁化统计摘要》结构,落实县委统计工作调研精神,强化公安、发改、财政、教育、住建、市场监管、供电、交通、税务、人行等部门数据共享,认真做好回应工作,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及时更新以往统计相关指标数据,提高数据可用性和时效性。

3.及时发布统计数据。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社会关注的国民经济重要指标数据。2025年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月度、季度、年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信息8条。

4.加强统计宣传。结合统计开放日活动、宪法日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事件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宣传,对统计法律法规、诚信统计、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福建省统计条例》等进行广泛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为公众答疑解难,让公众进一步走进统计、了解统计、支持统计。

5.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我局在宁化县人民政府官网先后公开《2024年度宁化县统计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和《2024年度宁化县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2024年度我局决算总收入334.42万元。部门决算总支出334.4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29.55万元。2025年我局预算收入237.8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3.3万元,公用支出26.78万元,专项支出7.75万元。

6.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聚焦全县经济发展目标和短板,从统计数据角度出发,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对《宁化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作分析解读。

7.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行局办公室统一受理,各专业股(室)协助办理集成服务制度。

8.深化“双随机”制度。依据权责清单明确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职责,有序组织开展针对部门、乡镇及企业的统计监督检查工作。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循执法程序,坚持 “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的原则,注重与被检查单位的沟通交流、政策解读与普法教育,及时纠正一般性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问题,坚决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切实维护统计工作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9.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严格依照工作规范与办事流程,科学编制并完善办事指南。强化各专业股室之间的协同配合,针对办理事项出现调整变化的情况,第一时间对办事指南进行更新修订,确保实现动态化、常态化管理。

(四)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情况

宁化县统计局没有建立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等公开平台,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开形式。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宁化县统计局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体系,不断规范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二级绩效考核范畴,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保障信息公开及时、精准,充分调动各股室、各中心工作主动性与积极性;由办公室按季度对信息公开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以通报促整改、以督查提实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本年度未发生公众针对信息公开的投诉及不满意情况,也未出现任何失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和发布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例如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数据解读形式有待丰富、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等。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编辑、审核、发布程序,切实把好政治关、保密关和文字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规范化。

2.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与理解,学以致用,尽可能掌握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工作要求等,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并做好传帮带,避免因工作交接和人员变更导致信息公开工作无人处理,确保工作常态稳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宁化县统计局   

   202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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