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化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来源:宁化县伊仕鹏 时间:2014-12-10 16:39

 

2014年宁化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对照《2014年宁化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文件要求,我局以完善公开办事程序、提高行政行为透明度为重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4年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㈠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划指导。根据县委、政府的信息公开目标要求,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并按照“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方针,对具体工作任务予以分工。同时,将政务信息公开任务与年度各项考核目标任务结合起来,整体推进,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㈡完善配套制度

注重依据《条例》,按照国家及省、市、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认真抓好本局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梳理、完善、落实和评价工作,对现行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审查,并按照要求及时补缺补差,加以提高完善。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等,从各项制度层面规划和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障办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监督的良性运行机制。

㈢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一年来,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一是做到公开形式多样化,通过政府门户网、宁化在线、宁化县统计信息网、政务宣传栏等途径进行公开。二是为各办公室更新了高配置大容量的电脑、打印机和优盘,为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奠定了硬件基础;三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人,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实效性。

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和培训工作

自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先后多次参加了县政府以及省、市统计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精心指导和培训下,政府信息负责人员完全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和信息公开的相关常识,提高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及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为了让社会更好的了解、监督、关心和支持宁化县统计工作,我局干部职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对政府统计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提高统计部门执行力和公信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及时维护、更新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

通过《宁化县统计信息网》主动公开信息100余件。内容涉及文件通告、工作动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报告、统计公报、法律法规、统计制度、统计知识、统计图表、政务信息公开等相关内容;

通过宁化县政府门户网、宁化在线、宁化县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公布2014年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情况,其中,在政府门户网公开信息9条。

出版《宁化县2014年统计年鉴》、《2014年宁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2013宁化县统计简明资料》、《宁化县统计月报》等资料书籍。

三、2014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5年努力方向

2014年,宁化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有了新的进展,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以及公众获得信息的方便性等方面还需要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2015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加大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会更多地了解统计工作,了解统计信息公开渠道,使统计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民众和社会。

㈡进一步贴近社会需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统计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拓展,方式方法有待改进;三是网上数据查询、咨询等服务系统的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

进一步完善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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