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宁化县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宁政办〔2018〕69号)要求,扎实推进我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准确把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社会公益事业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都应当主动全面予以公开。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明确主体、落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坚持高效便民,面向基层,贴近群众,运用多种方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加强引导,便于群众知晓、理解和监督。实现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全流程透明化。
三、工作目标
推动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社会各领域、各环节,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透明度明显提升,公益属性得到更好体现,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氛围更加浓厚。
四、主要任务
按照公开目录清单(见下表),根据水利行业特点,进一步明确水利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在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信息获取方式。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理由予以答复。
公开领域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时限 |
公开方式 |
公开主体 |
监督部门 |
环境保护领域 |
水污染 防治 |
水生态和水环境保护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20日内发布 |
宁化县政府门户网站 |
宁化县 水利局 |
宁化县政府信息公开办 |
宁化县水利局
2018年8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标识码: 3504240001
闽公网安备号:
35042402000107
闽ICP备05009353号-1 地址:福建省宁化县翠江镇中山路1号 举报电话:0598-6822550
主办: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宁化县数字宁化建设中心 宁化县融媒体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