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6100--2015-1322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宁化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12-1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根据宁化县政府办公室《宁化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抓落实的通知》(宁政办[2015]71号)要求,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按照《条例》、《办法》规定,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在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和规范性文件,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准确,截止目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
2.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
按照《办法》相关条例规定,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纸质及电子文档认真核对后,通过政务网向档案局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
3.加强信息公开解读工作
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整体方案。公开前,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解读、阐释。
4.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
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整体方案。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主动发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标准、程序、期限、表格等,并按规范格式编制和实时更新,方便公众查询。
2.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明确工作职责,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财政预算、据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我局严格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做好财政性资金公开工作,积极推动部门预算公开,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深化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信息公开工作。
宁化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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