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宁化县司法局 时间:2024-01-29 10:4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个部分组成。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宁化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化县长征大道31号城市建设规划展览馆十楼,邮编:365400,联系电话:0598-6827369,电子邮箱sfj-nh@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宁化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关切,主动加强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立足单位本职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立足群众最关心事项,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2023年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其中主要类别为:机构职能4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5条、规划计划1条、部门预决算2条、公示公告2条、政府采购2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专栏7条。另有1条信息因涉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未予主动公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单位及个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方面。一是加强信息收集。局办公室发挥牵头汇总作用,进一步加强信息搜集工作及时向股(室)收集汇总信息。二是加强信息审核。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从意识形态、语言文字、政策法律等方面层层把关,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权威性,避免出现错误2023年,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信息发布平台作用,以政务公开专栏为载体,持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动态定期维护信息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做到“依法公开、全面公开、主动公开”。今年我局通过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3条。紧跟群众获取信息主要方式的改变,不断丰富政务公开渠道,线上通过“法润宁化”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2023年度发布各类图文信息190余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做实日常监督。坚持“严”字先行,做好日常监督,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方式接受群众的监督,常态化对公开信息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做实人员保障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常态抓落实日常配备一名职工作人员统筹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股室负责人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人员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范性文件

0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通知取件数

通知收取金额(元)

实际收取金额(元)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信息收集主动性不强。部分股室存在对信息公开认识不足,主动性不强,导致不能及时提供信息内容,造成信息收集困难,提供的信息质量不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局各股室负责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提高信息报送质量,确保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能够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强化股室负责人业务培训,多形式开展学习交流,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效,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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