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宁化县司法局 时间:2023-01-05 11:0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宁化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化县长征大道31号城市建设规划展览馆十楼,邮编:365400,联系电话:0598-6827369,电子邮箱sfj-nh@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其中主要类别为:机构职能4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4条、部门预决算2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专栏11条。另有1条信息因涉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未予主动公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单位及个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切实提高政策解读质量。2022年我局通过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三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解读、《福建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细则》的解读和《福建省社区矫正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注。二是切实规范预算决算公开。2022年我局通过宁化县人民政府网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了《2022年度宁化县司法局部门预算》《2021年度宁化县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加大对财政资金监督力度。三是切实主动更新新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建设领域信息。2022年我局根据目录及时主动公开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信息11条,有力提升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强化平台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工作,结合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并安排1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管理。二是完成平台任务。按照“归口管理、分工协作”原则,明确各股室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确保平台工作任务及时完成。三是优化平台服务。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和线下政务公开栏及时主动公开司法行政信息,方便群众查阅,为公众就近获取公共法律服务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遵守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落实审查职责,规范审查程序,按照“谁发布,谁审查”和“事前审查”的原则,确保公开的信息真实、准确、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通知取件数

通知收取金额(元)

实际收取金额(元)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0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多元,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拓宽。 

(二)改进情况

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紧扣人民群众需求和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充实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完善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和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局机关政务公开宣传栏、法治文化广场等平台进行宣传,加强与群众的互动,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宁化县司法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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