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宁化县司法局 时间:2022-01-12 14:5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宁化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化县长征大道31号城市建设展览馆十楼,邮编:365400,联系电话:0598-6827369,电子邮箱sfj-nh@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其中主要类别为:机构职能5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5条、部门预决算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机构职能1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专栏19条。另有1条信息因涉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未予主动公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单位及个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及时开展政策解读。2021年我局通过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福建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解读》,及时对《实施办法》适用领域、范围等进行深入解读宣传,回应社会关切,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及时公开预算决算。2021年我局通过宁化县人民政府网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了《2021年度宁化县司法局部门预算》《2020年度宁化县司法局决算说明》,加大对财政资金监督力度。三是及时公布权责清单。2021年我局根据《中共宁化县委编办 宁化县发改局关于做好县直部门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的通知》(宁委编办〔2019〕9号)及县司法局“三定”方案规定,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调整,我局权责事项共47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监督检查6项、行政奖励5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其他权责事项26项,调整后权责清单及时通过宁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推进依法行政。四是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建设领域信息。2021年我局根据目录及时主动公开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信息19条,有力提升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落实组织保障。根据局领导调整,及时调整充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安排工作人员1人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落实平台保障。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和线下政务公开栏及时主动公开司法行政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同时,利用“宁化司法”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司法行政工作动态,专题开辟《法润民心 “典”亮生活》原创系列微文普法专栏,解说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每周一期,已累计推出26期,为公众就近获取普法信息提供了便利。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严格审查,切实保障发布信息的严密性与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种类等还需进一步扩展细化,政策解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情况

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载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和深度,及时回应群众需求,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宁化县司法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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