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来源:宁化县民政局 时间:2018-08-17 17:41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考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对象为局机关各股室和直属单位。

第三条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领导。局办公室负责对局机关各股室和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第四条 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总体要求: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效符合要求;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公开各项制度得到落实。

第五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包括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及更新情况;主动公开的信息发布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办理、答复情况;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二)信息公开执行情况。包括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信息发布跨股室(单位)的协调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局机关各股室和直属单位责任到人落实情况。

第六条 考核方法

(一)成立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

(二)考核小组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阅公开信息、综合评议等方式,对被考核股室(单位)进行全面考核。

(三)考核采取平时检查与定期考评相结合方式定期考评每年进行一次考评结果以百分制方式计算,分为3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8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七条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