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民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宁化县民政局 时间:2026-01-28 16:51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报告包括: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统计数据时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存在疑问,请与宁化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化县翠江镇中环中路133号财福源大厦7楼,电话:0598-6822087,电子邮箱:nh6822087@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依据职能分工,规范设置机构职能、行政权力、社会救助及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四大栏目,紧扣各项工作推进进度,精准、及时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5年1月至12月,全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21条,具体分布如下:机构职能类信息52条次、行政权力类信息43条次、社会救助类信息25条次、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1条次,全面保障公众对政务工作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督、各股室及直属事业单位协同配合、办公室专人负责日常运维”的工作机制,明确各层级责任分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始终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核心平台,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扎实推进机构职能、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标准化规范化公开工作。聚焦老年人高龄补贴、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民生热点事项,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精准公开相关政策文件、资金发放标准及落实情况。2025年,通过该平台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公开121条,方便社会各界及公众通过宁化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全面了解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事务等领域政策内容及资金兑现详情,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便捷性和可及性。

(五)重要信息公布情况

2025年,我局重点围绕民生保障领域,主动公开养老服务类信息26条、社会救助类信息25条,切实保障群众核心利益。具体落实情况如下:城乡低保救助方面,自2025年7月起,统一城乡低保标准至每人每月806元。截至12月底,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211户6845人,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4601.93万元(含8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人均月补差588.47元;城市低保对象277户433人,全年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328.61万元(含8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人均月补差664.52元,有效筑牢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特困人员救助方面,截至12月底,全县特困供养人员共计639人,全年累计发放供养资金1290.73万元,12月人均供养标准达1732.45元,切实保障特困群体基本生活需求。临时救助方面,截至12月底,累计为808人次提供临时救助,发放救助资金303.45万元,及时缓解群众突发性生活困难。老年人高龄补贴方面,全年为1.2万名符合条件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676.695万元,切实传递民生温度。残疾人“两项补贴”方面,稳步推进补贴标准提标工作,困难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从每月137元提高至145元,二级护理补贴从每月114元提高至121元;非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保持不变,生活补贴统一提高至每月121元,较上年增长6%。2025年累计为9056名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1316.21万元,进一步强化残疾人权益保障。

(六)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完善季度公开制度、信息审核把关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员职责,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准确无误。对公开内容实行动态管理,每月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切实保障公开数据精准、内容规范。同时,畅通监督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宁化民政微信公众号、公开联系电话等平台,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整改工作不足,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5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高标准、严要求仍存在短板弱项:一是部分数据公开时效性有待提升,个别事项信息发布未能完全同步工作推进进度;二是信息公开范围的精准界定能力不足,对部分信息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及程度的把握缺乏足够经验;三是干部队伍业务素养有待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政策法规、工作规范的掌握不够扎实,影响工作质效。

(二)进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精准发力、补齐短板,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压实公开责任,提升时效质量。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工作要求,细化信息公开流程,明确各股室信息报送、审核、发布时限,确保应公开信息第一时间在指定平台发布,切实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是强化理论学习,精准把握政策。组织各股室及办公室工作人员,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常态化开展业务研讨,不断提升工作人员对公开范围、公开内容的界定能力,确保公开工作合法合规。

三是优化平台运用,强化政策解读。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不仅做好信息公开,更注重加强重要政策的解读阐释,通过图文结合、案例说明等通俗易懂的方式,让群众准确理解政策内涵,切实提升政务透明度和服务便捷度。

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主动对接信息公开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邀请业务骨干前来授课指导,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聚焦信息界定、流程规范、平台操作等重点内容,补齐工作人员能力短板,全面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宁化县民政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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