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报告包括: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统计数据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存在疑问,请与宁化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化县翠江镇中环中路133号财福源大厦7楼,电话:0598-6822087,电子邮箱:nh6822087@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宁化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履行民政职能作用,做实、做好、社会民生兜底保障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具体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职能划分,共设置机构职能、行政权力、社会救助、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等四个栏目,根据各项工作的实际推进,及时准确做好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1-12月,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147条,其中:发布机构职能信息73条次、发布行政权力信息32条次、发布社会救助信息30条次、发布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12条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事项来抓,由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监督跟踪,局机关各股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配合,办公室安排一名干部负责日常维护,形成上下共同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局面。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切实将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机构职能、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领域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及时通过该平台公开涉及我局的老年人高龄补贴、城乡低保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民生热点保障事项的政府公开信息。全年共发布各类公开政务信息共147条,让社会各界和公众通过访问宁化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专栏,进一步详细了解有关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事务等政策及资金发放落实情况。
(五)重要信息公布情况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养老服务领域信息24条,社会救助领域信息33条,其中城乡低保方面,从4月起,农村低保标准748元/人月,城市低保标准748元/人月,截至2023年12月,我县共有农村低保人数3098户6769人,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4183.11万元(含8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人均补差536.01元;我县共有城市低保人数282户451人,全年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314.77万元(含8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人均补差586.32元。有效保障了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特困人员救助方面,截至12月底,我县共有特困人员580人,全年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124.55万元,12月人均供养额1664.56元。临时救助方面,截至12月底,累计救助706人次,累计救助金额343.6128万元。老年人高龄补贴方面,为符合规定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6297050元,惠及111806人次。残疾人两项补贴方面,为4169名困难残疾人和4673名重度残疾人,共发放两项补贴1986102元。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季度公开制度和信息审核制度,明确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对本局所公开内容进行动态管理,每月定期一次自查公布信息情况,做到立查立改,确保信息公开数据精准。同时,依托12345平台、宁化民政微信公众号、公开联系电话等方式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及时整改不足之处,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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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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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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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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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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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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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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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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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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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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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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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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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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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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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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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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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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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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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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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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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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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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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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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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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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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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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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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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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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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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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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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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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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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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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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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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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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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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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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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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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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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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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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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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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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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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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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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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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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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局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按要求落实,但仍存在部分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数据在公布的时间上还不够及时;对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难以完全地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尚有欠缺;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有待提升。
(二)进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及时有效地将应公开的信息公布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理论学习。加强各业务股室和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准确性。
三是充分发挥信息平台宣传作用。充分利用平台做好重要政策的解读,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为公众提供便利服务。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邀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的单位或人员来我局传授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人员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到和要求支付信息处理费用的通知,2023年信息处理费0元。
宁化县民政局
2023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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